平台自融的目标主要包括直接诈骗,挪作他用
平台实际控制人以自融后跑路为目的的诈骗行为
这种情况在存续时间短的平台上很多见,平台开业不久就以高息+奖励的形式来短期获得大量资金。也有少部分存续时间长的平台,这种最终都沦为庞氏骗局。相比较短期的自融诈骗,长期的自融诈骗危害更大,短期的诈骗,钱还没来得及花,追赃挽损及时的话还能回来一些,长期的诈骗,钱基本上都被花完了,投资人基本上血本无归。
挪作他用
这种情况,很多平台实际控制人的本意是希望通过P2P募集来的资金去做投资,或者扶持自己的实业,通过自融获得更大的收益后再归还投资者,但是经常天不遂人愿,资金被在股市里亏损严重,或者实业上经营出问题,导致投资者的资金无法兑付。
自融的危害性很强,几乎所有自融的平台都以崩盘告终
直接以诈骗钱财的目的进行的自融,本身就以占有他人钱财为目的,钱一到手就跑路的现象屡见不鲜,这个已经算是刑事犯罪了。
而挪作他用方面,如果是用于投资,因为自己获取过于容易,平台实际控制人拿到钱后的投资经常无视风险,参与一些高风险的投资致使资金受损。而用于自身实业的,P2P融资成本高企,已经完全超出实业的收益率,最终无法偿付而导致违约,直到最后爆雷。
自融平台的部分特征
自融的平台相比较合规的平台也是有一些特征的:
1、高息,高额,短标多(投其所好,吸引资金)
2、借款资料简单,没有实质性内容(虚假标,所以资料也是虚构的)
3、借款人数少,少数借款人重复借款频繁(也是虚假标的原因)
4、待收金额不断增加(主要是因为有资金窟窿补不上)
发布于2018-8-21 09:20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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