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二甲苯期货持仓期限是多少?可以到期移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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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二甲苯期货合约核心交易参数
对二甲苯(PX,石化类工业品,下游主要用于生产 PTA)期货作为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 “郑商所”)正式挂牌交易的标准化期货品种,其核心交易参数严格遵循郑商所《对二甲苯期货合约交易规则(2025 年版)》界定,为市场参与主体(如石化生产企业、化纤厂、贸易商)提供清晰的交易操作基准,具体如下:
参数类别 | 具体标准 | 备注说明 |
交易代码 | PX | 对二甲苯期货专属交易代码,用于交易系统委托申报、合约信息查询、持仓管理、清算结算等全流程业务操作,具备唯一性与标识性,确保交易指令精准匹配标的,规范业务流程高效执行 |
标准交易单位 | 5 吨 / 手 | 投资者申报交易时,委托数量需以 “手” 为单位,每手对应 5 吨符合合约规定质量标准的对二甲苯现货标的(需满足国标 GB/T 3405-2017 相关要求),交易单位换算需严格遵循该标准,不得擅自调整,保障石化类工业品交割品计量一致性 |
最小价格变动单位 | 2 元 / 吨 | 合约价格变动需以 2 元 / 吨为最小单位递增或递减,不允许出现非整数倍的价格变动,符合郑商所石化类期货价格申报合规要求,确保价格波动的有序性与核算精准性 |
单波动点盈亏幅度(最小盈亏变动金额) | 10 元 / 手 | 基于最小价格变动单位与交易单位的关联关系测算,当合约价格发生一次最小变动单位(2 元 / 吨)时,单手持仓投资者的盈亏变动金额为 “2 元 / 吨 × 5 吨 / 手 = 10 元 / 手”,该金额为单手持仓的基础盈亏变动单位,便于投资者快速测算交易风险与潜在收益,适配石化产业链企业小额调整套保头寸的需求 |
二、对二甲苯期货交易时间规制
根据郑商所《期货交易时间管理办法(2025 年修订版)》,对二甲苯期货实行 “日间交易(白盘)+ 夜间交易(夜盘)” 双时段连续交易模式,适配对二甲苯产业链(原油 - 石脑油 - PX-PTA - 化纤)的生产经营节奏(如石化企业月度原料采购、化纤厂成本核算的时间周期),为市场参与者规划投资策略、落实风险管理措施提供明确时间依据,具体时间划分如下(均以北京时间为准,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实际交易日及时段调整以郑商所年度交易日历及临时公告为准):
交易时段类型 | 具体交易时段 | 补充说明 |
日间交易(白盘) | 上午 9:00-10:15(第一节)、10:30-11:30(第二节);下午 13:30-15:00(第三节) | 上午两节交易间设置 15 分钟休市(10:15-10:30),午间休市时间为 11:30-13:30,为交易者预留充足时间调整交易策略,应对市场变化(如国际原油价格波动、石化产能政策调整),适配石化、化纤行业日间现货贸易议价、订单确认节奏 |
夜间交易(夜盘) | 21:00-23:00 | 夜盘交易时段为连续交易,无中场休息,进一步拓展交易窗口,衔接国际石化市场(如中东、欧洲石化产区)交易节奏,补充市场短期流动性 —— 便于投资者及时应对国际原油、石脑油价格夜间波动,或石化行业突发政策(如进出口关税调整),提升风险对冲时效性,满足投资者多元化交易需求 需特别说明:若郑商所发布节假日休市公告、临时调整交易时间或实施特殊风险控制措施(如极端行情下的保证金上调同步调整交易时段),将以交易所官方最新通知为准;投资者需及时关注郑商所官网或交易系统公告,严格遵照通知要求执行,避免因时间变动影响交易操作或持仓管理,保障自身交易权益。 |
三、2025 年对二甲苯期货交易费用标准
依据郑商所 2025 年发布的《期货交易手续费标准(2025 年修订版)》,对二甲苯期货交易手续费采用 “按成交金额比例计收 + 日内平仓优惠” 的差异化模式,具体规则如下:
(一)手续费收费标准
- 常规手续费(非日内交易):开仓手续费与非日内平仓手续费(即平仓历史持仓,指前一交易日及之前建立的持仓)均按当期合约成交金额的 1‱(即万分之一,换算为费率为 0.01%)执行。该费率由郑商所统一制定并通过官方渠道公示,具备收费透明、成本核算清晰的特性,既为市场参与主体提供明确的交易成本参考,也助力石化产业链企业精准规划套保成本(如化纤厂锁定 PX 采购费用);
- 日内平仓手续费优惠政策:针对日内交易者(即同一交易日内完成同一对二甲苯期货合约 “开仓 - 平仓” 完整交易的投资者),平仓环节手续费予以免除,仅需缴纳开仓环节手续费。该政策旨在降低日内交易成本,引导理性短期交易行为,避免过度投机对市场价格的干扰,同时满足贸易商日内调整现货对冲头寸的灵活需求。
(二)手续费金额测算实例
手续费计算公式:单手单次手续费 = 合约成交价格(元 / 吨)× 交易单位(吨 / 手)× 对应手续费费率(平今仓时费率取 0)
以 2025 年市场典型合约成交价格 6500 元 / 吨、单手持仓(5 吨 / 手)为例:
- 开仓或非日内平仓场景:
- 单手单次手续费 = 6500 元 / 吨 × 5 吨 / 手 × 0.01% = 3.25 元 / 手;
- 日内平仓场景:
- 因实行优惠政策,手续费金额为 0 元 / 手。
- 需说明:该数值为基础参考费用,实际手续费需以当期合约实际成交金额、郑商所最新费率标准及优惠政策调整为准;若完成 “开仓 + 日内平仓” 全流程,总手续费为 3.25 元(开仓)+ 0 元(平仓)= 3.25 元 / 手;若完成 “开仓 + 非日内平仓” 全流程,总手续费为 3.25 元(开仓)+ 3.25 元(平仓)= 6.5 元 / 手。
四、对二甲苯期货交易保证金机制
(一)保证金比例与杠杆效应标准
根据郑商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2025 年修订版)》,对二甲苯期货初始交易保证金比例明确规制为合约价值的 8%。该比例为全市场刚性执行的最低基准比例,期货经营机构不得低于此标准收取保证金,适配对二甲苯作为石化类工业品的价格波动特性(受国际原油价格传导、石脑油供应、PX 产能利用率、下游 PTA 需求等因素影响显著),筑牢市场风险管控底线,保障交易双方履约安全。
基于上述保证金比例,对二甲苯期货交易杠杆倍数测算逻辑为:杠杆倍数 = 1 ÷ 初始保证金比例,即 1 ÷ 8% = 12.5 倍。需特别提示,杠杆交易模式虽能让投资者以较少初始资金参与较大规模的合约交易,放大潜在收益,但同时也会同步放大市场风险(如国际原油价格暴跌导致 PX 价格大幅下跌可能加剧亏损),因此投资者需充分认知杠杆特性,结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理性运用杠杆,做好风险评估与资金管控,避免因过度杠杆操作引发履约风险。
期货经营机构可根据以下合规因素,在郑商所初始保证金比例基础上额外加收 1%-5% 的保证金:
- 投资者风险评级(需达到 C3 及以上风险等级,方可参与对二甲苯期货交易,匹配石化类期货的高波动风险属性);
- 持仓性质与规模(如投机持仓、套保持仓的差异化管控,大额持仓或临近交割月前持仓需额外加收,防范市场集中度风险);
- 市场波动率(如近期价格单日涨跌幅超 5%、受国际地缘冲突影响原油价格剧烈波动,或 PX 产能突发检修导致供需失衡等情况)。
- 具体加收标准以期货经营机构向投资者出具的《风险揭示书》《保证金收取标准告知函》为准,且需履行提前书面告知义务,保障投资者风险预判权。
(二)保证金金额测算实例
保证金计算公式:单手交易保证金 = 合约成交价格(元 / 吨)× 交易单位(吨 / 手)× 适用保证金比例
以 2025 年市场典型合约成交价格 6500 元 / 吨、郑商所初始保证金比例 8% 为例,基于单手持仓(5 吨 / 手)计算:
单手交易所初始保证金 = 6500 元 / 吨 × 5 吨 / 手 × 8% = 2600 元 / 手
该保证金金额为投资者参与对二甲苯期货交易的最低资金门槛,其核心功能在于保障交易双方的履约能力,维护市场信用秩序,防范因价格波动引发的违约风险,确保期货市场平稳运行;若期货经营机构额外加收 2% 保证金(执行 10% 保证金比例),则实际需缴纳金额为 2600 元 ×(1 + 2%)= 2652 元 / 手,实际金额随合约成交价格及加收比例动态调整。
五、对二甲苯期货持仓与交割管理规则
作为郑商所上市交易的标准化石化类期货品种,对二甲苯期货严格遵循郑商所对全品种期货合约的统一持仓管理规定,核心要求如下:
(一)持仓期限核心规则
郑商所明确规定,其旗下所有期货品种(含对二甲苯期货)均不允许投资者持有未平仓持仓进入交割月份。具体到对二甲苯期货,所有投资者需在合约进入交割月之前,于交割月前一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闭市前,完成所有持仓的平仓操作,确保无未平仓头寸留存至交割月份。
该规则的制定旨在实现三重核心目标:
- 保障交割月份市场的充足流动性,避免非交割需求的持仓占用市场资源(如仓单额度、交割配对通道),确保交割环节高效衔接 —— 对二甲苯作为液态石化品,交割需依托专业仓储罐区与专用运输工具,资源调配效率直接影响交割质量,需优先保障产业客户交割需求;
- 简化中小投资者交易流程,规避石化类工业品实物交割环节的特殊成本与操作风险 —— 对二甲苯具有挥发性、易燃性,其仓储需符合防爆、防泄漏标准,运输需使用危险品专用罐车,且质检需检测纯度、杂质含量等指标,非交割资质投资者(如中小投机者)难以承担相关合规成本与操作复杂度;
- 强化交割前的市场风险控制,防范因持仓结构不合理(如大量投机持仓未及时平仓)引发的交割月份价格异常波动,尤其避免国际原油价格剧烈波动叠加交割需求导致的价格失真,确保市场稳定运行。
(二)违规持仓处理规则
若投资者未按规定在 “交割月前一个月最后一个交易日闭市前” 完成平仓,郑商所有权依据《郑州商品交易所交易规则》及《对二甲苯期货合约细则》,对其未平仓头寸执行强制平仓处理。强行平仓产生的交易盈亏、手续费、滞纳金等相关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期货经营机构仅依据交易所规则执行操作,不承担相关连带责任。
投资者需提前关注对二甲苯期货合约到期时间,结合自身交易目的(投机或套保)合理规划持仓调整节奏,尤其需注意对二甲苯价格受国际原油成本传导、下游 PTA 开工率、石化产能政策影响的波动特性,避免因逾期持仓触发强行平仓。
(三)规则体系核心价值
上述规则体系通过标准化的参数设定(如交易单位、价格波动限制)、透明的费用政策(如比例计收 + 日内优惠)及严格的持仓管理要求(如交割月前平仓),为市场参与主体提供规范、清晰的操作指引;同时,通过保证金加收、强行平仓等风险控制设计,有效防范石化类工业品交割风险(如泄漏损耗、仓储合规性)与市场波动风险,保障对二甲苯期货市场长期有序运作,更好服务于对二甲苯产业(石化、化纤领域)的风险管理需求与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 助力石化企业规避 PX 销售价格波动风险,帮助化纤厂锁定原料采购成本,缓解产业链上下游价格传导压力,稳定产业经营预期。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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