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油期货一个点多少钱?一个点可以回本吗?
发布时间:22小时前阅读:8
一、原油期货基本交易参数
原油期货作为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 “上期能源”)的核心上市品种,在境内外能源衍生品市场中承担重要定价功能与风险管理作用,其核心交易参数严格遵循上期能源发布的《原油期货合约交易规则(2025 年版)》执行,具体设定如下:
参数类别 | 具体标准 | 备注说明 |
交易品种名称 | 原油期货 | 属上期能源标准化商品期货合约,统一执行上期能源交易、清算、交割及跨境结算全流程管理规则,适配境内外投资者参与需求 |
交易代码 | SC | 为原油期货专属交易代码,用于交易系统委托申报、行情数据传输、境内外账户清算结算等环节,具备唯一性与跨境识别属性 |
交易单位(每手) | 1000 桶 | 最小交易单位为 1 手,每手对应 1000 桶符合合约规定质量标准的原油现货标的(具体为 API 标准中质含硫原油,硫含量 0.5%-2.0%、API 度 32°-42°),确保交割品一致性 |
报价单位 | 元(人民币)/ 桶 | 合约价格以 “元 / 桶” 为单位申报,且申报价格需为最小变动价位的整数倍,符合上期能源跨境期货价格申报合规要求 |
最小变动价位 | 0.1 元 / 桶 | 合约价格每次变动的最小幅度为 0.1 元 / 桶,每手合约对应最小盈亏金额计算逻辑为 “0.1 元 / 桶 × 1000 桶 = 100 元”,明确价格波动对持仓盈亏的最小影响幅度 |
二、原油期货交易时间安排
根据上期能源《期货交易时间管理办法(2025 年修订版)》,原油期货交易时段涵盖日间交易(白盘)与夜间交易(夜盘),覆盖境内外主要能源市场交易时段,为境内外投资者提供连续交易机会,具体时间如下(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实际交易日及时段调整以上期能源发布的年度交易日历及临时公告为准):
交易时段类型 | 具体交易时段 |
日间交易(白盘) | 上午 9:00-10:15、10:30-11:30;下午 13:30-15:00 |
夜间交易(夜盘) | 21:00 - 次日 2:30 需特别说明: |
- 上期能源交易系统仅在上述规定时段内接受境内外投资者的合规委托申报,其中境内投资者采用人民币委托,境外投资者可通过跨境委托渠道提交指令,超出时段的委托指令将被系统自动驳回,不进入交易撮合环节;
- 若交易时段内出现市场异常波动(如价格触及涨跌停板、流动性显著不足、国际油价因地缘政治或供需剧变产生极端波动传导等),上期能源有权依据《原油期货合约交易规则》暂停交易,具体恢复交易时间以上期能源官方发布的公告为准,且需同步告知境内外市场参与者,保障信息披露公平性。
三、原油期货手续费计算规则
根据上期能源 2025 年最新发布的《期货交易手续费标准(2025 年修订版)》,原油期货手续费采用固定金额收费模式,开仓与平仓执行统一标准,具体规则如下:
(一)手续费收费标准
原油期货开仓手续费按固定金额计收,标准为 20 元 / 手;平仓手续费收费标准与开仓手续费一致,同样为 20 元 / 手,不区分日内平仓与非日内平仓类型。
该固定金额收费结构旨在保障市场交易成本透明度,避免因价格波动导致手续费金额大幅变动,便于投资者精准核算交易成本、制定交易策略。
(二)手续费计算说明
由于手续费采用固定金额模式,无需结合合约成交价格计算,投资者每完成一手原油期货开仓或平仓操作,均需按标准支付手续费 20 元:
- 完成 “开仓 + 平仓” 一整套交易流程,单手总手续费为 20 元(开仓)+ 20 元(平仓)= 40 元;
- 实际费用需以期货经营机构最终收取标准为准:上期能源规定的 20 元 / 手为基准手续费,期货经营机构可在该基准上收取合规经纪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以投资者与期货经营机构签署的《期货经纪合同》约定为准,且需在开户时明确告知投资者。
四、原油期货保证金计算规则
(一)保证金比例标准
根据上期能源《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2025 年修订版)》,原油期货初始交易保证金比例为合约价值的 9%,对应市场杠杆倍数约为 11.11 倍(杠杆倍数计算逻辑:1 ÷ 初始保证金比例 = 1 ÷ 9% ≈ 11.11 倍)。
该比例为全市场刚性执行的最低基准比例,期货经营机构可根据以下合规因素,在上期能源初始保证金比例基础上额外加收 1%-5% 的保证金:
- 投资者风险评级(境内外投资者均需达到 C4 及以上风险等级,方可参与原油期货交易,匹配其较高风险属性);
- 持仓性质与规模(如投机持仓、套保持仓或套利持仓的差异化管控,大额持仓或跨境持仓需额外加收,防范集中度风险);
- 市场波动率(如国际原油市场受地缘政治、OPEC + 政策、供需格局变化影响导致价格波动加剧,需通过提高保证金控制风险)。
- 具体加收标准以期货经营机构向投资者出具的《风险揭示书》《保证金收取标准告知函》为准,且需履行提前书面告知义务(境外投资者需同步提供外文版本文件),确保投资者充分知晓保证金调整规则及风险。
(二)保证金计算实例
原油期货保证金计算公式为:
单手交易保证金 = 合约最新成交价格(元 / 桶)× 交易单位(桶 / 手)× 适用保证金比例
以 2025 年市场典型合约最新成交价格 530 元 / 桶、上期能源初始保证金比例 9% 为例,分步计算如下:
- 单份合约价值:530 元 / 桶 × 1000 桶 / 手 = 530,000 元 / 手;
- 交易所初始保证金:530,000 元 / 手 × 9% = 47,700 元 / 手。
- 即投资者交易一手原油期货,在上述条件下需按规定缴纳的上期能源初始保证金金额为 47,700 元。
- 若期货经营机构额外加收 2% 保证金(执行 11% 保证金比例),则实际需缴纳的保证金金额计算如下:
- 47,700 元 / 手 ×(1 + 2%)= 48,654 元 / 手(或直接计算:530 元 / 桶 × 1000 桶 / 手 × 11% = 48,654 元 / 手),实际金额随加收比例调整相应增加。
五、其他核心规则说明
(一)上市交易场所规范
原油期货仅在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上期能源)挂牌交易,境内外投资者需通过合规渠道参与:
- 境内投资者:需通过具备上期能源会员资格(含特殊结算会员、全面结算会员、交易结算会员)且取得跨境期货经纪业务资质的期货经营机构参与交易;
- 境外投资者:可通过境外中介机构(如境外期货经纪公司)委托上期能源会员参与交易,或直接通过上期能源境外特殊参与者渠道参与;
- 严禁通过非合规渠道(如无期货经营资质的跨境投资平台、个人代理、境外非法中介机构等)进行委托,避免自身合法权益受损;境内外投资者发现违规渠道,可向上期能源或中国证监会相关监管部门举报,维护市场秩序。
(二)结算机制
原油期货实行 “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每日交易结束后,期货经营机构根据上期能源公布的当日结算价,对投资者账户的持仓盈亏、保证金余额、手续费、交割货款等进行实时核算,具体结算要求如下:
- 境内投资者:统一以人民币进行结算,遵循国内资金结算相关规定;
- 境外投资者:可选择以人民币或符合上期能源规定的外汇(如美元、欧元)进行结算,外汇结算需严格遵循国家外汇管理局及上期能源的跨境资金结算规则,确保资金跨境流动合规。
- 若账户保证金余额低于维持保证金标准(通常为初始保证金的 80%-90%),投资者需在期货经营机构规定的时间(通常为下一交易日开盘前)补足保证金;逾期未补足的,期货经营机构有权依据《期货经纪合同》(跨境投资者需签署中英文双语合同)执行强行平仓操作,以控制风险扩散,保障市场稳定。
(三)价格波动限制
原油期货每日价格最大波动幅度以上一交易日合约结算价为基准,具体波动限制比例以上期能源最新发布的《原油期货合约文本》为准(通常为 ±4%-±6%,可根据国际原油市场波动情况动态调整)。超出波动限制的价格申报将被交易系统自动拒绝,不参与撮合;当价格触及波动限制时,上期能源将启动熔断机制(如暂停交易 5 分钟后恢复、扩大波动幅度等),兼顾境内外市场交易节奏,防范极端价格波动引发的系统性风险。
(四)交割规则
原油期货采用实物交割方式,具体交割要求如下:
- 交割标的:符合《原油期货合约文本》规定的原油,核心质量标准为硫含量 0.5%-2.0%、API 度 32°-42°,且需满足密度、粘度、含蜡量等附加技术指标;
- 交割地点:上期能源指定的原油交割仓库及码头(含保税仓库),覆盖国内主要港口,投资者可在上期能源官网查询最新仓库名单、库容及交割费用标准;
- 交割月份:覆盖 1-12 月,实现全年连续交割,满足不同周期套保与投资需求;
- 交割流程:具体包括仓单生成、交割配对、货款支付、货物交收等环节,境内外交割参与方需严格遵循上期能源《期货交割细则(2025 年版)》及跨境交割特殊规定(如保税交割流程、外汇结算衔接、进口通关手续等),确保交割环节合规有序,保障交割双方权益。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