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调动闲置资金资源,支持合理住房消费—陈聪
发布时间:2015-11-23 08:42阅读:793
11月20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布《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并公开征求意见。
厘清概念——什么是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余额和贷款余额。我们如果把住房公积金中心看成一个完整的金融机构。那么,公积金的缴存余额,其实是这个机构向个人的负债。由于这个机构本身没有资本金(只有公积金增值收益带来的住房公积金风险准备金),而且这个机构以前不能进行其他渠道的负债,因此该机构的负债和权益基本就近似于公积金缴存余额。缴存余额,有时候也被一些地方称为“公积金余额”。同样的,该机构的主要资产配置,就是给职工发放公积金贷款。剩下一部分资产,我们可以称为“闲置资金”,原来可以用以购买国债,现在可以用来购买高信用等级的资产。缴存余额,贷款余额和高流动性的公积金中心管理资产,构成了住房公积金中心资产负债表最核心的组成部分。在房地产市场研究的角度,主要要考虑的是整个住房公积金中心资产负债表的变化。这一变化,既包括住房公积金中心资产结构和负债结构的变化,也包括整个资产负债表的可能扩张空间。
扩大住房公积金中心的资产和负债,避免住房公积金的闲置规模。允许住房公积金中心去购买其他住房公积金中心发放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支持证券,有助于避免一些地方贷款余额/缴存余额的比例太低,有助于城市之间公积金的融通。同时,《条例》删掉了和保障性住房相关的内容。改革有利于提高公积金中心贷款余额/缴存余额的比例,从而有利于公积金中心向全社会提供更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中心在历史上并不能称为金融机构,因此其总负债的上限,也就是职工缴存的公积金加上这些公积金本身的增值收益而已。新的《条例》允许住房公积金中心发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支持证券,或通过贴息等方式进行融资,实际上打开了住房公积金中心资产负债扩张的可能性。
新《条例》影响的可能定量评估。从2014年底到2015年7月,我国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比例,从68.9%提升到了72.5%,可以视为2014年底三部委鼓励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政策的结果。我们认为,此次修订《条例》规格高于2014年底政策,对刺激公积金住房贷款发放的力度应该更大。我们分乐观,中性和保守三种情景进行测算,三种情景下,新的《条例》在落地一年时间中,分别净新增约4200/2000和400亿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我们相信,增加公积金贷款的投放对市场销售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但其规模和按揭贷款的整体发放相比并不是很大。《条例》对于提升全社会对于公积金制度的认同感,提升对住房消费的信心,也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
中信证券现在可以买黄金吗?有人知道吗?
2025-11-17 09:46
-
一键查看《国泰海通君弘APP新手操作指南》
2025-11-17 09:46
-
小白必读的基金书单,掌握这10本收益翻倍!
2025-11-17 09:46


当前我在线

分享该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