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货币制度简介
发布时间:2021-1-18 15:43阅读:5461
② 澳门货币制度简介
1999年12月20日,中国政府恢复了对澳门行使主权,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澳门的官方货币单位是澳门币(PATACA),又称澳门元或葡币。1993年3月3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该法对于澳门元的法律地位作了与港币相似的规定。该法第108条规定:“澳门元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定货币,继续流通。澳门货币发行权属于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澳门货币的发行须有100%的准备金。澳门货币的发行制度和准备金制度由法律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可授权指定银行行使或继续行使发行澳门货币的代理职能。”该法第109条还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不实行外汇管制政策。澳门元自由兑换。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外汇储备由澳门特别行政区依法管理和支配。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保障资金的流动和进出自由。”澳门币目前的发钞机制类似港币。澳门没有法定的中央银行,货币的发行由政府委托商业银行。其目前有两家发钞银行:大西洋银行和中国银行(中国银行澳门分行是在1995年10月16日开始参与澳门币的发行工作的)。
由于澳门没有外汇管制,各国货币都可以在澳门自由进出,也有多种货币在澳门流通。澳门币是澳门区内记账、标价的货币,在小笔交易和零星使用方面最为流通;但在大额交易和对外贸易支付中,一般都以港元结算,港币的使用量大大超过澳门币。澳门币与港币挂钩并间接与美元挂钩的政策,保证了澳门币的稳定,有利于澳门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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