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要补充健康告知
发布时间:2020-11-11 17:10阅读:1142
大家都知道,买保险时要将健康状况如实告知,保险公司问什么,我们就答什么。
不过,有的同学可能会觉得,我十几年前有过住院的记录,但是都过去这么久了,现在啥事儿也没有,就不用告知了吧?
那么,如果你也遇到了这样的情况,以前投保时没有如实告知,现在要不要补充告知呢
今天,咱们就来聊一聊补充告知的问题:
·不如实告知有什么后果?
·补充告知会有什么影响?
·补充告知后被拒保怎么办?
很多人可能不理解,我都已经投保成功了,补充告知有什么意义?会不会是多此一举呢?
其实,补充告知也是健康告知的一部分,都是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目的就是为了避免后期不必要的理赔纠纷,最终的目的是保证我们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害。
如果理赔时发生的疾病和投保时未如实告知的内容不相关还好,虽然理赔的过程曲折点,但还是有可能会获得赔偿;但是,如果申请理赔的疾病和投保时故意不如实告知的疾病相关,保险公司是不会赔的。
所以,购买商业保险时,健康告知很重要;如果当初投保时没有如实告知,过后一定要补充告知。
但是,大家也不用把保险公司妖魔化。
虽然保险公司在健康告知方面很严肃,但也不会刻意刁难,一切都以被保险人在医院或者专业体检机构的诊疗记录为准,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一起都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只要将健康告知上面的内容如实回答,将来理赔的时候就肯定不会有问题了。
值得一提的是,如果投保时已经将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如实告知,那么将来健康状况发生了变化,是不用补充告知的。
2018年1月份,A女士给自己投保了一份终身重疾险,保额为50万。虽然明知道自己患有乳腺结节2级,但是并没有感觉明显的不舒服,为了能够顺利承保,就将健康告知的问题全部都填了否,顺利通过核保。
不过,随着对保险的了解不断深入,她又后悔了。为了避免将来理赔时产生不必要的理赔纠纷,2019年下半年,A女士决定向保险公司提交补充告知。
保险公司接到黄女士的告知后,让黄女士去了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根据体检结果,可能会出现四种情况:
·标体承保
·免责承保
·加费承保
·拒保
如果乳腺结节仍然仍然为2级,并且没有检查出其它新的疾病,可以标准体承保;如果乳腺结节由2级变成了3级,或者又检查出了肝炎等其它新的疾病,那么就会导致除外责任承保、加费甚至直接拒保。
这里就会涉及到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由于A女士在投保时是乳腺结节2级,如果如实告知的话,本来是可以按标准体承保的;但是由于提交补充告知时,身体的健康状况发生了变化,导致被添加除外责任承保、加费甚至拒保。
所以,我们在投保的时候就要如实告知,避免进入补充告知的环节。
那么,提交了补充告知,如果被保险公司拒保怎么办?
这里有个关键的时期 — 犹豫期。
犹豫期内补充告知,
犹豫期一般为10-15天,如果我们投保成功后,在等待期内进行补充告知,就算被保险公司拒保,也可以全额退还保费。
犹豫期后补充告知,
犹豫期后补充告知的,也会区分是故意隐瞒,还是重大过失造成的。
《保险法》第16条规定: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费。
如果补充告知后,保险公司给出的核保结果不满意。这时你可以选择退保,故意隐瞒会直接退现金价值,重大过失则可以申请下全额退费。
其实,买保险就是一个相互的选择过程,我们在选择保险产品,保险公司也在选择我们。
这里跟大家简单说说保险法中的不可抗辩条款,这个对于被保险人的利益是非常大的。
其基本内容是:人寿保险合同生效满两年后,保险人不能再以投保人在投保时违反最大诚信原则,没有履行告知义务等理由主张保险合同自始无效。在保险合同中列入不可抗争条款,是维护被保险人利益、限制保险人的权利的一项措施。
从法律条款就可以看得出来,国家是保护消费者的。不过,切不可因为有2年不可抗辩期存在就故意隐瞒健康状况,以免理赔时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毕竟,买保险就是为了图个保障。
希望以上分享内容可以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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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