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弄懂这几个“期”,保单白买了!
发布时间:2020-11-10 22:52阅读:313
1.2 等待期:
等待期,是指保险合同在生效的指定期限内,即使发生保险事故,被保人也不能获得保险赔偿的一段时间。
1.3 宽限期:
宽限期多应用于保单缴费,比如买了保险却一时忘了几号交钱,那么问题也不大,只要在缴费宽限期内,把保费补缴就行,宽限期保单是正常有效的。
1.4 中止期/复效期:
合同被中止,如果被保人还想要这份保单,可以申请恢复效力。保险公司接受失效保单恢复的这段时间是复效期,保单复效期一般为2年,所以只有长期险才有复效期。
1.5 保险空白期:
保单条款中没有空白期的概念,它常用于保单与保单之间
1.6 保险金给付时效:
保单怕出险,出险怕不赔,申请理赔当然希望越快越好,那么保险公司对赔付时效是怎么规定的呢?
如果被保人发生保险事故,那么一般需要在合同规定的报案时间内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会进行核定,达成理赔协定到给付理赔前这个期间就是保险金给付时效。1.7 保险金诉讼时效:
保险金诉讼时效一般用于被保人与保险公司产生理赔纠纷的情况,比如:
W先生投保重疾险出险了,提交理赔申请后,保险公司由于种种原因给出拒赔的结果。
如果W先生对结果不满意的话,可以到法院诉讼,保险公司对这一行为进行时间上的限定,叫保险金诉讼时效,超过了这个时间无论拒赔有无道理,都不能再提起诉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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