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放开信用账户打新股 12月1日正式执行
发布时间:2014-11-28 16:46阅读:498
11月27日消息,上交所今天下发通知,放开信用账户打新。新规自12月1日起实行。
根据上证函799号《关于上海信用账户可用于新股申购的通知》,自2014年12月1日起,投资者可利用融资融券信用证券账户申购沪市新股。
在此之前,上交所下发了《信用账户支持IPO业务测试方案》的通知。测试主要内容为IPO发行业务支持信用账户申报,测试时间9月17至23日。
这意味着,放行信用账户打新将拓宽投资者申购新股的渠道,同时也便于投资者在不减少信用担保品的同时,参与新股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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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4日,中国政府网发布消息,国务院宣布取消和调整58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67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这67项中,与证监会相关的审批项目共有10项,涵盖“QFII托管人资格”、“期货公司相应信息更改”、“券商行政重组审批”、“外国证券机构驻华、首席代表资格”、“保荐人资格”等相关5大方面。
10项被取消的审批项目中,保荐代表人资格准入类审核取消无疑最受市场瞩目。这也意味着,证监会取消保荐代表人资格的行政许可,由证券业协会负责保荐代表人的注册登记,保荐代表人只要通过考试,就能够在证券业协会注册,不再需要证监会的审批和认定。
去行政化
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教授李永森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对证监会行政审批方面的简化、放开市场准入是当前政府致力于“简政放权”的又一体现,也是市场化改革的必然要求。减少和取消一系列行政审批,将相关业务下放到各个协会、交易所等证监会下属单位执行,有助于提高行政效率。
自2004年3月,614人通过首批保荐代表人资格考试以来,保荐代表人制度在A股市场已经存在了整整10年。中国证券业协会的相关数据显示,全国目前注册保荐代表人数量已超过5000人,而在2011年9月时不足2000人,保代资格已经不是券商,尤其是大券商的稀缺资源。
“当时,保荐代表人是一种稀缺人才,因为稀缺所以‘值钱’,才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人参与考试,保荐代表人供应不断增加,尤其是在保荐代表人资格考试变成一年两次后,保荐代表人资格已经逐渐走出过去紧缺的局面。”李永森说。
保荐代表人其实是上市后备企业和证监会之间的中介,相当于这家企业的代表,向证监会作担保推荐企业上市。2004年2月1日,证券上市保荐制度正式实施,该制度的重点就是明确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责任并建立责任追究机制,以解决当时证券公司的主要精力放在帮助企业“包装”上市,而在上市后发生业绩大幅下滑的现象。
存“责任”缺陷
李永森说,保荐代表人制度的初衷是好的,但从现实来看,相对于其获得的报酬来看,其责任是不对称的。以前,保荐代表人资格等于有隐形政府背书和政府担保,即使出现上市公司造假等重大问题,保荐代表人最多被禁止市场准入,并由相应保荐机构接受经济处罚,然而在保荐代表人资格作为稀缺资源时,大多数保荐代表人获得极为高额的报酬,尤其是在2008年企业疯狂上市潮下,保荐代表人的身价达到最高峰,然而保荐代表人本身却大多没有能力承担出现重大问题的责任。
李永森提到,从逐渐发展的情况来看,市场化改革以后,整个市场的运行机制,包括投行、券商、中介机构以及会计事务所等机构的运行机制逐渐完善后,保荐代表人制度是否仍将这样重大的责任赋予少数个人,或是否仍要通过资格考试的方式来进行是需要讨论的。
他认为,推荐企业上市需要承担责任,而这种责任对于机构来说,与其所获得的收益更为匹配。对于企业来说,作为承销商或是推荐上市的券商,在行使中介职能时出现问题,机构本身需要承担责任,同时作为机构的经营管理者,其个人本身也应该承担相应责任,而不在于其是否拥有保荐代表人资格,这样的制度设计更为恰当的,单独把保荐代表人资格独立出来,让个人去承担其实际承担不了的责任是不恰当的,一旦问题出现,个人可以承担法律责任,但却很难保证个人有能力弥补经济损失。
保代制度改革不能急迫
对券商和投行有何影响?李永森表示,总体上影响不大,但结构性的影响仍然存在。以往行政审核存在时,保代资格比较稀缺,而有些大券商由于掌握的保代人才比较丰富,自然具有相应的优势,但随着保代人才的供应逐年增加,加上保荐人的门槛也随着这次改革逐渐降低,对于这些券商来说,这种优势将不再明显。另一方面,对于保荐代表人来说,由于门槛降低,从业人员增多,加上逐渐的责任分流,可能收入也会出现相应幅度的下滑。
李永森强调,对保荐代表代人制度的改变应是一个逐渐淡化的过程,不能过于急迫,“直接取消是不妥当的,可能出现责任真空”。此次证监会取消资格审核,更加强调行业自律,也意味着以后对于保荐代表人的法律约束会大大增强,保荐代表人将以自然人身份承担连带法律责任。将来保荐代表人的责任可以逐渐分流或是转移给其他主体,让相应的机构承担更多的责任。即使将来有必要保留保荐代表人制度,在制度设计上也应当尽量让责任与收益对称,让其承担责任时能够承担得了。
伏笔注册制
有分析认为,从证监会职能调整的方向判断,此次调整主要与注册制改革的推进有关,旨在为股票发行由审批制向注册制转变铺路。
对此,李永森表示,保荐代表人制度调整中相关的权力下放与从审批制到注册制改革相辅相成,总体思路一脉相承,都在于减少行政审批,从而弱化行政力量,使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空间更大。目前保荐代表人制度并未取消,只是权力下放,传达出监管层进一步简政放权,以市场化方式与注册制接轨的信号。
他表示,保代审核权力下放后,上市制度逐渐向注册制过渡,保荐代表人以后是否还在公司上市前签字,目前难以定论,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做法也不尽相同,例如香港上市采用注册制,但需要保代人签名,而美国采用注册制,却没有保荐代表人签字这个环节。
李永森指出,注册制改革后,针对不同的市场,上市门槛也会呈现多层次的状态,例如创业板市场的门槛对诸如盈利要求等的降低,随着未来上市要求逐渐趋向多样性以及上市门槛的降低,更多的企业会通过发行上市实质性地进入资本市场,实现融资、挂牌交易、股权流动等目标,券商和投行将得到更多提供服务的机会,资本市场整体格局会更加开放化、市场化、透明化,在此条件下,保荐代表人面临的机会也会更加平等。与此同时,保荐代表人准入门槛降低以及注册制上路后,投行业的人才体系也会发生变化。
李永森强调,注册制强调减少行政审核,这与市场化的大方向一致,但必须考虑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阶段与现实情况,并非单纯在于制度本身的准备,更重要的是市场主体对于迎接注册制到来的充分心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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