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回售条款是给到可转债持有人的保护机制,简单理解就是满足约定条件时,你有权把转债卖还给上市公司,属于投资者的保底选择权。
(1)回售条款核心作用。当正股长期走弱,转债转股价值持续低迷,投资者不想继续持仓,就可以按约定价格卖出拿回资金。回售价格一般是 100 元面值加上当期应付利息,避免深度亏损。同时巨大的兑付压力,会倒逼上市公司主动下修转股价,改善转债估值。需要分清,回售是投资者自愿选择,系统不会自动操作。
(2)最常见:有条件回售(股价回售)。绝大多数 6 年期转债规则:仅限最后两个计息年度;正股连续 30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 70%。举例转股价 10 元,持续 30 天股价低于 7 元,条件达成。而且一个计息年度内,只有一次行权机会,错过申报期就丧失本次权利。
(3)附加回售(资金用途变动)不受时间限制。如果上市公司擅自更改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不用等到最后两年,全体持有人都可以行使回售权。这种情况现实中不多见,一旦公告发布,需要及时留意申报窗口。
实操建议:留意回售触发公告,对比转债二级市场价格,如果市价低于回售价,可行权避险;如果市价更高,直接场内卖出更加划算。另外上市公司常会提前释放利好、下修转股价规避回售,不要盲目博弈回售套利;区分回售和强赎,强赎是上市公司权利,回售是投资者权利,不要相互混淆。
发布于11小时前 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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