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可转债法定回售价格统一以 100 元面值叠加当期应计利息为基准,该价格是条款触发后投资者可兑现的固定兑付标准,仅代表理论保底兑付额度,不代表无亏损投资。
(1)回售价格监管硬性规定:证监会与交易所规则明确,常规有条件回售、变更募资用途回售,回售价均为债券面值 100 元 / 张加当期计息周期累计应计利息,发行主体不得设置低于面值的回售价格;利息按票面利率按日计息,回售公告会公示精确含税兑付总价,无额外手续费、税费抵扣回售本金利息;特殊定向可转债可在募集书约定差异化定价,但不得违背本金足额兑付底线。
(2)两类场景保底收益核算标准:一是股价触发回售,仅存续最后两个计息年度生效,每年首次达标仅一次申报机会,错过当期申报窗口当年不再享有回售保底;二是募资用途变更回售,存续期内任意时间触发,一次性赋予全额回售权利,回售价同样执行面值加利息标准。两类场景下,只要按时完成回售申报,发行人必须按约定价格足额兑付,构成债权端基础安全垫。
(3)保底收益存在天然约束限制:回售保底仅在条款触发、按期申报、发行人具备兑付能力时生效,若企业出现债务违约、资金链断裂,会存在兑付延迟或本金损失风险;回售仅覆盖债权本金与利息,无法弥补投资者二级市场高于回售价买入产生的价差亏损;同一计息年度内,已放弃回售权则当期不再享有保底兑付通道。
回售价格仅为债权兜底保障,不存在绝对保本收益;投资前查阅转债募集说明书确认票面利率、回售触发时段,不要单纯依靠回售保底盲目低价布局;转债同时具备股性,正股持续下跌带来的市价缩水风险无法通过回售完全抵消,需结合主体信用、剩余期限综合评估持仓风险。
发布于1小时前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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