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交易机制:“义务合约” vs “权利合约”股指期货:属于“双边义务合约”,买方和卖方都有必须履约的义务,到期需按约定价格买卖标的股指(或现金交割)。交易时需缴纳保证金(通常5%-10%),且价格波动会产生浮动盈亏,需维持保证金充足,否则可能被强平。
- 股指期权:属于“权利合约”,买方支付权利金后,仅享有在到期日或之前按约定价格买卖股指的权利,无必须履约的义务;卖方收取权利金后,需承担买方行权时的履约义务。买方无需缴纳保证金,仅损失权利金即可控制风险。
2. 风险收益:“线性对称” vs “非线性不对称”股指期货:风险和收益呈线性对称,价格涨多少买方赚多少、卖方亏多少,反之亦然。比如你买入沪深300股指期货,若股指涨100点,每手盈利约3万元(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乘数300);若跌100点,每手亏损也约3万元,风险和收益空间无上限。
- 股指期权:风险收益呈非线性不对称。买方最大亏损仅为支付的权利金,但若行情符合预期,收益可随标的价格波动放大;卖方最大收益为收取的权利金,但若行情反向大幅波动,亏损可能无限。比如你买入沪深300股指看涨期权,支付权利金5000元,若股指大幅上涨,收益可能远超5000元;若股指下跌,最多只亏5000元。
3. 对冲灵活性:“单一方向” vs “精准定制” 股指期货:对冲方向较单一,主要适合对股市整体涨跌的对冲。比如你持有股票组合,担心股市下跌,可卖出股指期货,若股市真下跌,股指期货的盈利能弥补股票组合的亏损,但需承担保证金占用和行情反向的风险。
- 股指期权:对冲更灵活,可根据风险偏好定制策略。比如你想“保本同时保留上涨收益”,可买入股指看跌期权(支付权利金),若股市下跌,看跌期权盈利弥补股票亏损;若股市上涨,仅损失权利金,股票仍能享受收益;也可通过“期权组合”(如价差策略)进一步降低对冲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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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5-9-4 17:19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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