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指期货和股指期权的区别
发布时间:7小时前阅读:34
1. 权利与义务:
股指期货:合约双方(买方和卖方)权利义务对等,买方有义务在到期时买入指数、卖方有义务在到期时卖出指数,必须按合约执行(除非提前平仓)。
股指期权:买方只有权利、无义务(到期可选择行权或放弃,放弃仅损失权利金);卖方只有义务、无权利(若买方行权,卖方必须按约定履行合约)。
2. 收益与风险:
股指期货:买卖双方的收益和风险对称且无上限。若指数变动与预期相反,亏损可能无限扩大(尤其卖方),盈利也随指数变动线性增长。
股指期权:买方:收益理论无上限(随标的合约价格有利变动增长),风险有限(仅损失买入时支付的权利金)。卖方:收益有限(仅赚取买方支付的权利金),风险理论无上限(随标的合约价格不利变动扩大)。
3. 交易成本:
股指期货:交易成本主要是手续费,按合约价值的一定比例收取,买卖双向均需支付。
股指期权:买方需支付权利金(核心成本,由内在价值和时间价值构成),卖方收取权利金;买卖双方均需支付少量手续费。
4. 到期处理方式:
股指期货:到期后通常采用现金交割,按到期日指数收盘价与开仓价格的差额,由亏损方将资金划转给盈利方,无需实际买卖股票。
股指期权:到期后若买方行权,将进行现金交割。
5.交易单位不同。
股指期货:中证500和中证1000股指期货的交易单位是200,上证50和沪深300股指期货的交易单位是300。
股指期权:中证1000、上证50和沪深300的股指期权交易单位是100。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下一篇资讯:
暂无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