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市场的监管主体主要包括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全国股转公司)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它们职责各有侧重,共同维护市场秩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作为我国证券市场的最高监管机构,对新三板市场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制定新三板市场的宏观政策、法规制度,从顶层设计层面引导市场发展方向;审批全国股转公司的重要事项,对全国股转公司的监管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督;依法查处新三板市场中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对涉及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虚假陈述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维护市场的公平、公正、公开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全国股转公司):承担新三板市场的一线监管职责,是市场运营与自律管理的核心主体。负责制定并实施新三板市场的具体业务规则,涵盖挂牌准入、交易、信息披露、公司治理等各个环节;审核企业挂牌申请,对挂牌企业的持续监管,包括定期审查企业的信息披露文件,监督企业的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情况;对市场交易活动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异常交易行为并采取相应监管措施;组织市场培训与投资者教育活动,提高市场参与者的专业素养和合规意识 。
中国证券业协会:在新三板市场中主要发挥行业自律管理作用。通过制定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引导会员(如主办券商等中介机构)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组织对会员的培训和业务交流活动,提升会员的专业服务水平;对会员在新三板业务中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自律规则的会员实施自律处分,促进会员合规经营,维护市场的健康生态 。
发布于2025-6-18 22:29 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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