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则:收购方需向全体股东发出要约,披露收购目的、价格、期限;股东有权选择接受或拒绝要约。权利保护:收购期限不少于 30 日,不超过 60 日,确保股东有充分时间决策。规则:收购方需向全体股东发出要约,披露收购目的、价格、期限;股东有权选择接受或拒绝要约。权利保护:收购期限不少于 30 日,不超过 60 日,确保股东有充分时间决策。
发布于2025-6-3 08:54 郑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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