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创业板注册制实施后,交易规则发生了以下重要变化:
1. 涨跌幅限制调整
新股上市前5个交易日:无涨跌幅限制。
第6个交易日及以后:涨跌幅限制比例调整为20%。
存量股票:同步调整为20%的涨跌幅限制。
2. 盘中临时停牌机制
对于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60%时,将停牌10分钟。
3. 申报价格范围限制
连续竞价阶段限价申报的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8%。
4. 单笔最高申报数量
限价申报的单笔买卖申报数量不得超过30万股,市价申报的单笔买卖申报数量不得超过15万股。
5. 新股上市首日纳入融资融券标的
新股自上市首日起即可纳入融资融券标的。
6. 新增股票特殊标识
新股上市后次日至第五日,证券简称首位将标识字母“C”。
上市时尚未盈利、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及具有协议控制架构或类似特殊安排的创业板股票或存托凭证,将新增“U”“W”“V”特殊标识。
7. 盘后定价交易机制
引入盘后定价交易机制,在收盘后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以当日收盘价对盘后定价买卖申报逐笔连续撮合。
8. 交易公开信息披露指标调整
修改有涨跌幅限制的股票交易公开信息披露指标阈值,将当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7%调整为±15%,价格振幅由15%调整为30%,换手率指标由20%调整为30%。
修改交易异常波动指标,将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调整为±30%,取消其他异动指标。
9. 退市制度优化
简化退市程序:取消暂停上市和恢复上市,对应当退市的企业直接终止上市。
优化退市标准:引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及营业收入组合指标、市值、规范运作等退市指标。
这些变化旨在提升市场的灵活性和定价效率,同时保护投资者利益。投资者在参与创业板交易时,需充分了解新的交易规则,合理评估风险。
相关问题可随时加微信交流,提供一对一解决方案。
发布于2025-5-19 15:22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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