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主体:可交债的发行主体是上市公司的股东,而股票的发行主体是上市公司本身 。这导致可交债的价格波动除了受市场因素影响外,还与股东的行为和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相关 。
交易规则:可交债在交易规则上与可转债类似,上市首日可能不设涨跌幅限制,后续涨跌幅限制通常为 20% 。与股票的涨跌幅限制有所不同 。可交债具有债券和期权的双重属性,投资者可以选择持有债券获取利息,也可以在合适的时机将其转换为股票,这种特性使得可交债的交易策略和风险收益特征与股票存在差异 。
风险收益特征:可交债具有相对固定的债券收益部分,风险相对较低;而股票的收益取决于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市场行情,风险较高 。可交债的价格波动相对较为平稳,股票价格波动则更为剧烈 。
发布于2025-5-13 13:59 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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