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义
集合竞价:是指对一段时间内接收的买卖申报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竞价方式,其目的是在特定时间段内确定一个能够实现最大成交量的价格,所有符合条件的申报都以该价格成交。
连续竞价:指对申报的每一笔买卖委托,由电脑交易系统按照一定的规则逐笔撮合的竞价方式。成交价格的确定原则为:最高买入申报和最低卖出申报价格相同,以该价格成交;买入申报价格高于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时,以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为成交价格;卖出申报价格低于即时揭示的最高申报买入价格时,以即时揭示的最高申报买入价格为成交价。
交易规则和时间安排
集合竞价:每个交易日上午 9:15 至 9:25 电脑撮合系统对接受的全部有效委托进行集合竞价处理。系统根据竞价规则自动确定集合竞价的成交价,所有成交的最终竞价均以此价格成交,按 “价格优先,同等价格下时间优先” 的顺序依次成交,直到不能成交为止,未成交的委托排队等待成交。
连续竞价:上海证券交易所在正常交易时间即每周一至周五上午 9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 00 分至 15 时 00 分;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4:57 为连续竞价时间,14:57-15:00 为收盘集合竞价时间,大宗交易时间延长至 15:30。
发布于2025-5-10 22:31 武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