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陆,根据“两年不可抗辩条款”,保险合同成立满两年后,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如果保险公司能证明投保人是故意欺诈隐瞒,即便过了两年,也可能拒赔。
而香港保险在核保和理赔上更为严格,对于未如实告知事项,即便过了两年,若能证明投保人存在故意不告知的重大事实,仍可能影响理赔结果。
所以您这种情况是否能获赔存在不确定性。建议您及时联系保险公司说明情况,配合调查。如果您对保险规划有其他需求,香港储蓄分红保险具有收益较高且稳定、可实现资产稳健增值等优点,能为您的财富规划提供更多保障。若您感兴趣,右上角加我微信,我为您详细规划。
发布于2025-3-14 22:20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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