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科创板进行融资融券操作时,有一些特别规定需要投资者注意:
1.注册制股票上市首日纳入标的:根据上交所的相关规定,注册制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这可能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
2.战略投资者及其关联方限制:明确战略投资者及其关联方在其承诺持有期限内不得融券卖出该上市公司股票。
3.融券卖出申报价格规定:融券卖出的申报价格不得低于该证券的最新成交价;当天没有产生成交的,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其前收盘价。低于上述价格的申报为无效申报。
4.融券保证金比例调整:融券保证金比例上调至80%,对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融券保证金比例上调至100%。
5.融券交易行为管理:督促证券公司建立健全融券券源分配机制、穿透核查机制和准入机制,加强融券交易行为管理。
6.减持规则适用: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参与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其普通证券账户、客户信用证券账户所持同一家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与已通过转融通出借尚未归还的该公司股份数量合计超过公司总股本5%的,其减持该公司股份应当适用相关规则。
在进行科创板融资融券操作时,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这些特别规定,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谨慎操作。同时,由于科创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投资者需要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合理控制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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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4-11-19 10:31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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