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1.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从事建筑施工或从事与建筑施工相关的工作,以及在施工现场或在指定的生活区域内,因遭受意外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含第 180 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按约定的意外身故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
2.意外伤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从事建筑施工或从事与建筑施工相关的工作,以及在施工现场或在指定的生活区域内,因遭受意外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含第 180 日)内因该事故造成《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所列伤残类别的,依照该标准规定的评定原则对伤残类别和等级进行评定,并按评定结果所对应该标准规定的给付比例乘以其意外伤残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如治疗仍未结束的,按事故发生之日起第 180 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鉴定,并据此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3.猝死保险金(可选):
被保险人在从事建筑施工或从事与建筑施工相关的工作,以及在施工现场或在指定的生活区域内发生猝死 ,按其猝死保险金额给付猝死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越来越多人意识到了保险的重要性,但是市面上五花八门的保险产品以及复杂的条款内容,让很多人望而止步,稍不留神可能就掉进了保险的细节中。联系我专业带你避坑,买到称心如意的好保险!
发布于2023-8-11 05:29 免费一对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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