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8-6-8 13:32 北京
发布于2018-6-8 13:34 重庆
发布于2018-6-8 13:37 重庆
发布于2018-6-8 13:57 南京
风险警示制度是一种旨在保护投资者利益的管理制度,它通过发布风险警示公告等措施,提醒投资者注意金融市场的风险和投资的风险,以便投资者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中,风险警示制度是指交易所认为必要时,可以分别或同时采取要求报告情况、谈话提醒、书面警示、公开谴责、发布风险警示公告等措施中的一种或多种,以警示和化解风险。
风险警示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交易所实行风险警示制度,可以单独或者同时采取要求会员和客户报告情况、谈话提醒、书面警示、发布风险警示公告等措施中的一种或者多种,以警示和化解风险。当期货价格出现异常、会员或客户交易异常、持仓异常、资金异常、涉嫌违规、违约等情况时,交易所有权约见会员的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客户谈话提醒风险,或者要求会员或者客户报告情况。
此外,风险警示制度还可以应用于其他领域,如自然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网络安全等风险的预警和应对。通过发布风险警示公告和提供应对指南,可以帮助公众及时了解风险信息,采取相应措施,减少损失。
发布于2024-5-9 09:56 拉萨
发布于2018-6-8 14:03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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