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股股东的权利义务
发布时间:2017-10-30 14:29阅读:816
干股的取得和存在往往以一个有效的赠股协议为前提。赠股协议的效力属于股东之间的协议,和设立协议一样对股东具有约束作用,赠股协议的内容也可以在章程上体现。由于股东并没有实际出资,因此股东资格的确认完全以赠股协议为准,如果赠股协议具有可撤销、无效、解除等情况,干股股东自然就失去了股东资格,干股股东的权利义务比如股利请求权、表决权由协议确定,但股东的义务,尤其对外义务同一般股东,理由是股东的登记具有对外公示性。但是干股股东如果所受股份为瑕疵股份,在一般情况下,股份的受让人也应对股份的出资义务承担责任,但是,一般而言如果有一部分为瑕疵股份,有一部分为正常股份,那么首先认定获赠股份为正常股份,在其不足的情况下,才仍定为瑕疵股份。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投资股票的权利义务是什么
-
震荡行情难赚钱?国泰海通网格交易工具,手把手教你赚稳波动差价
2026-04-20 14:43
-
华泰证券新老客户十年Level2行情免费领啦!速览领取指南
2026-04-20 14:43
-
国泰海通合并1周年!周年庆福利满满,怎么高效领取?(含新客理财券)
2026-04-20 14:43


问一问
+微信
分享该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