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风控预防显务实态度,关注土壤中长期机会
发布时间:2016-6-1 09:05阅读:389
事项:5月31日,国务院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即“土十条”),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行动纲领,对此我们点评如下。
污染预防保护优先,风险管控彰显务实态度。此次“土十条”提出我国在土壤污染防治领域的相关目标:政策目标:到2020年,全国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到2030年,全国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到本世纪中叶,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主要指标: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不同于大气和水污染,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滞后性及不可逆性等特点;土壤污染治理难度大、成本高、见效慢,根据欧美等发达国家的经验,污染预防、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的投入比例约为1:10:100。从政策目标的制定,我们可以看出“土十条”基调就是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如政策目标里面提及的都是污染和风险控制而不是单纯治理,耕地强调安全利用率(如100亩污染的土地,5亩种植食用大米,95亩种植非食用景观作物,安全利用率就是95%)而不是简单的治理率,这给后面治理留有空间和余地,也体现出政策制定者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坚持突出重点、有限目标的务实态度。
场地调查/监测先行,摸清家底为首要任务。“土十条”第一条措施便是“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2020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并加强土壤监测和体系建立,“统一规划、整合优化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2017年底前,完成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设置,建成国家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充分发挥行业监测网作用,基本形成土壤环境监测能力”。2005~2013年,环保部会同国土资源部开展了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在63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调查中,我国土壤总的点位超标率为16.1%。但之前各项调查的精度/全面性都难以满足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的需要。此次“土十条”提出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摸清土壤污染家底,为深入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提供基础支持,是土地污染防治的必然先行步骤。目前针对土壤监测有以下三类主体,环保部门开展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以农用地、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状况为主(截至2015年12月,环保部已在全国设置了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国控点位31,367个,其中包括一般点位22,816个,风险点位8,551个,2016年拟再增加7,000个风险点位),农业部门以耕地地力为主,国土部门以测定土壤中矿物元素及其他无机指标为主。由于土壤污染的累积性及不均匀性,甚至能够深入地下污染地下水,土壤监测也是更好的从一个长周期对重点污染土地有清晰准确的数据,只有监测系统和数据平台的建立,才能更好的做到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
工废危废监管加强,切断污染源治本之道。“土十条”提出“各地要根据工矿企业分布和污染排放情况,确定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实行动态更新,并向社会公布。列入名单的企业每年要自行对其用地进行土壤环境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有关环境保护部门要定期对重点监管企业和工业园区周边开展监测,数据及时上传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结果作为环境执法和风险预警的重要依据。”同时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违法违规存放危险化学品、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针对工矿企业土壤环境监管体系不健全,危险废物处置、污泥利用、电子拆解等活动以及肥料、农药、农膜等不合理使用的环境监管不到位污染土壤环境等问题,“土十条”也提出强化工矿企业环境监管、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严管废物处理处置活动、减少生活污染等要求,危废等污染源是导致土壤污染罪魁祸首(如常州毒地事件本质是危废事件),从源头上切断土壤污染来源是治本之道。
责任明晰政府主导,耕地修复千亿空间。“土十条”明确提出要“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造成土壤污染的单位或个人要承担治理与修复的主体责任。”并按照“国家统筹、省负总责、市县落实”原则,完善土壤环境管理体制,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属地责任。探索建立跨行政区域土壤污染防治联动协作机制。并确定治理与修复重点。“各地要结合城市环境质量提升和发展布局调整,以拟开发建设居住、商业、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项目的污染地块为重点,开展治理与修复。在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等省份污染耕地集中区域优先组织开展治理与修复;其他省份要根据耕地土壤污染程度、环境风险及其影响范围,确定治理与修复的重点区域。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面积达到1,000万亩。”“土十条”明确了治理修复责任主体,也强化了政府主导的基调,同时提出在重点省份开展优先地块的修复和治理,通过政府资金、社会资本、PPP等多元化模式来推动行业发展,形成若干综合实力雄厚的龙头企业。而1,000万亩耕地修复明确指标,按照3~5万元/亩修复价格估计,有望带来3,000~5,000亿市场空间。后续可关注上市公司在浙江台州、湖北黄石、湖南常德、广东韶关、广西河池和贵州铜仁(2016年底前启动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力争到2020年先行区土壤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订单获取带来投资机会。
风险因素:宏观经济不景气致政府/企业环保投入有限;政策进度低于预期;环保项目进度低于预期。
投资策略:中长期看好场地调查/监测/修复/危废相关领域。整体来看,此次“土十条”并没有盲目提出治理目标,而是较为务实强调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根据污染程度改变污染土壤用途,同时加强风险管控,也即土壤修复并不要求恢复原有功能,核心原则是避免污染扩散,同时加强污染源监管,在此基础上才是具体实施土壤修复工程。尽管土壤相关潜在市场空间较大,但受制于资金及模式其真实需求或逐步加快释放而非爆发(2015年土壤修复总产值仅约20亿元),并在上市公司订单/业绩层面体现。基于中长期角度,根据潜在受益细分领域,我们建议关注:污染源控制(危废):东江环保、雪浪环境;土壤监测/检测:聚光科技、华测检测;土壤修复:上市龙头公司及博世科、永清环保、鸿达兴业。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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