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类是互联网融资中介类业务
发布时间:2015-12-12 21:31阅读:476
另一类是互联网融资中介类业务。包括依托互联网的P2P借贷融资和通过众筹平台进行的股权融资。此外,在大数据分析背景下,展开征信及授信活动,也是互联网融资平台功能的重要方面。P2P网络贷款市场的总成交量已突破7000亿元。
第三类是互联网理财媒介类业务。包括利用互联网优势,建立营销窗口,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的理财服务;利用大数据管理优势,指导交易决策;利用金融大数据进行风险预测并提出风险政策,及时发现异常交易行为等。
2014年中国互联网基金的交易规模为61947.4亿元,同比增长175.4%,受益于以余额宝为代表的互联网基金直销平台及第三方基金销售平台的迅速增长。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