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便利化政策助力外贸外资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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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更多专精特新等中小企业纳入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范畴,上半年全国共办理相关便利化业务7000多亿美元;将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地区进一步扩大到天津、湖北、新疆、厦门等16个省市,并允许跨国公司在银行直接办理部分资本项目变更业务,缩短约50%业务办理时间;新发放30.8亿美元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投资额度,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投资境外金融产品的需求……今年以来,国家外汇局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根本宗旨,不断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持续加强高质量外汇政策供给,促进外贸和外资稳健发展。
6月18日,在2025陆家嘴论坛上,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局局长朱鹤新宣布了一系列即将出台的外汇便利化政策措施,例如,鼓励银行将更多贸易新业态主体纳入贸易便利化政策范围,在全国实施扩大科技型企业跨境融资便利、缩减资本项目收入使用负面清单,在全国推广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政策,开展绿色外债政策试点等,目前多项政策正逐步出台。
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
外商投资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内容。2025年2月,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2025年稳外资行动方案》,提出三方面20条具体举措;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鼓励外国投资者扩大再投资”。业内专家认为,在当前全球跨境投资持续低迷背景下,我国对外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实施综合性的鼓励措施,有助于全球跨国公司在华长期稳定发展。
现阶段,外资企业开展再投资时依然存在一些制约因素,外资企业对便利外汇资金使用、获得相关金融支持还有期盼。为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6月18日,国家外汇局发布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深化跨境投融资外汇管理改革有关事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新政”),在跨境投资外汇管理方面出台多项政策举措。
境外投资者在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前,需汇入部分资金用于项目评估、市场尽调等投资前活动。按照现行规定,境外投资者汇入这些资金前需先在银行办理前期费用登记,凭登记信息开立相关账户接收资金。国家外汇局有关部门负责人对《金融时报》记者表示,新政取消外商直接投资(FDI)前期费用登记,降低了境外投资者“脚底成本”,提高了资金效率,助力加快投资落地。
与此同时,为便利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新政明确,取消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登记,外商投资企业以外汇资本金及其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开展境内再投资,被投资企业或股权出让方无需办理接收境内再投资基本信息登记及变更登记,境内再投资资金可以直接划至相关账户。记者注意到,此前,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免登记政策已在19省市试点,运行良好,新政将该政策进一步推广至全国实施。
另一大亮点是,新政实施后,将从法规层面明确允许外资企业境内合法产生的外汇形式利润、境外投资者合法取得的外汇利润在境内进行再投资,为外资企业和境外投资者办理相关业务提供了明晰的政策依据。
7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相关政策举措,明确积极推动外商投资金融服务便利化。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对外经济研究所综合室主任苑生龙表示,《通知》明确了外汇利润境内再投资及境内划转的相关规定,鼓励金融机构为外资企业再投资提供金融服务和支持,着力畅通再投资内外部融资渠道。这些措施将有效提升外资企业再投资时获得相关金融服务的便利水平。
助力科技型中小企业拓宽融资渠道
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是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力量。近年来,国家外汇局不断拓展企业跨境融资渠道,支持高新技术企业更好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
此次新政对跨境融资外汇管理进行了进一步优化。其中,在提升跨境融资便利化水平方面,考虑到科创型企业净资产规模较小,新政将全国范围内高新技术、专精特新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外债便利化额度统一提高至等值1000万美元,将有关部门依托“创新积分制”遴选的符合条件的企业外债便利化额度提高至等值2000万美元。
近年来,国家外汇局不断扩大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支持高新技术、专精特新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记者了解到,前期,国家外汇局在全国针对科创企业实施了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其中广东、四川等17个省市符合条件的科创企业可以在1000万美元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其他省市的额度为500万美元。
业内专家认为,将科创企业自主借用外债的额度统一提高到1000万美元,部分依托“创新积分制”优中选优企业的便利化额度提升至2000万美元,将进一步便利科创企业拓宽融资渠道,有效支持科创企业更好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融资,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融资效率。
此外,为促进科技创新要素跨境流动,便利非企业科研机构吸引利用外资,新政将前期已在16个地区实施的“科汇通”试点进一步推广至全国,明确境内非企业科研机构接收境外资金参照FDI企业办理相关登记和汇兑手续。
上述举措意味着,允许境内科研机构在银行办理基本信息登记后,即可接收境外汇入的资金并使用。“前期,北京、合肥、武汉、深圳等16个城市实施‘科汇通’试点,取得了良好效果。”国家外汇局资本项目管理司司长肖胜表示,这次改革将会把改革的试点进一步推广到全国,进一步畅通境外资金汇入渠道,为推动国际科研合作提供有效政策支持。
稳步推进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
近年来,跨境贸易和投融资活动更加活跃,人民币跨境使用逐步增多,对本外币交易协同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此,国家外汇局与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密切协作,在政策制定和实施中,积极探索本外币一体化管理和业务流程整合。
所谓资金池业务,是指跨国公司根据自身经营和管理需要,集中运营管理境内外本外币资金,开展资金归集和余缺调剂、经常项目资金集中收付和轧差净额结算等业务。
2021年以来,为更好支持企业用好资金池政策,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积极探索资金池政策合并方案,推动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以下分别简称“高版本资金池”“低版本资金池”)两个版本的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其中,高版本资金池主要服务于大型跨国公司,特点是门槛较高、资金划转额度高、便利度高。低版本资金池门槛较低,可参与企业更多,相应的跨境自主汇划资金额度和使用便利度要比高版本资金池低一些,以有效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
近期,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接连发布征求意见稿,拟将前期试点较为成熟的高版本资金池和低版本资金池政策推广至全国。8月1日,国家外汇局召开的2025年下半年外汇管理工作交流会明确,下一步,将在全国实施跨国公司资金池管理政策,可以预见,这将进一步便利企业跨境资金统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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