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433亿元集资案”煤矿资产处置乱象:一个上午两次拍卖,两方竞标违反硬性规定
发布时间:2024-5-24 15:08阅读:32
华夏时报记者 李墨轩 陈锋 北京报道
距离河南安阳433亿元集资案的中心人物杨清河被刑拘已过去八年多。
这位曾经在安阳盖高楼大厦的企业家,最终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骗取贷款罪,在2019年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法院认定杨清河以超越集团名义非法集资共计约433亿元,实际未兑付的金额约19.2亿元,涉及超过5万名集资群众。
对于集资群众来说,资产处置是大家放在心上的头等大事。据悉,超越集团的涉案资产由安阳市文峰区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文峰区处置办”)处理。
近日,超越集团非法集资案涉案资产王家岭新井项目采矿权及实物资产(下称“王家岭新井煤矿”)终于完成拍卖,成交价3.06亿元。
成功拍卖意味着集资群众离拿到部分赔偿更近一步,然而这项拍卖却引发多方质疑:集资群众指责拍卖程序不合规,参与竞拍的公司股东怀疑存在操纵并向有关方面举报,而杨清河的叔叔则批评资产被贱卖。
一天两次拍卖,仅两家竞标
河南省言和拍卖有限公司(下称“言和拍卖”)3月22日公告称,4月26日上午10时公开拍卖王家岭新井煤矿采矿权及实物资产等。有意竞买者需携带有效证件及8000万元竞买保证金,到拍卖公司办理竞买手续。
《华夏时报》记者获得的竞价人登记表显示,当天仅有两家公司报名参拍,分别为安阳恒泰矿业有限公司(下称“恒泰矿业”)、安阳市恒金顺通能源有限公司(下称“恒金顺通能源”)。
到现场观摩拍卖的集资群众代表杨先生告诉记者,依照有关规定,拍卖要有三家及以上公司参与。他质疑道:只有两家公司报名,为何不停止拍卖?
自然资源部发布的自然资规〔2023〕1号文件《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第三条、第十五项规定:招标出让矿业权的,每宗标的的投标人不得少于3人。少于3人的,出让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停止招标、重新组织或者选择其他方式交易。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八条指出,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也指出,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投标人少于3个的,不得开标;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杨先生的反对并未生效,拍卖正常进行。资产起拍价为3.3亿元,拍卖师喊出起拍价后,前述两家竞标公司均未举牌,随后宣布休拍。
就在杨先生等人以为矿产流拍、将择日再行拍卖时,文峰区处置办召集在场的集资群众代表,推动降价至3.06亿元再次竞拍。短暂休会约半小时后,第二次竞拍开始。这一次,恒金顺通能源举牌,以3.06亿元拍得煤矿。
杨先生感慨,两次拍卖,在一个上午全部完成,前所未闻。
律师:拍卖程序不合法
拍卖结束后,包括集资群众代表杨先生、参与竞拍但未举牌的恒泰矿业、杨清河的亲属等,均心怀质疑,不认可此次拍卖的结果,并向有关方面举报。
一个质疑点是上述各方认为拍卖程序存在“硬伤”:两家竞拍矿产违反硬性规定,二次拍卖间隔较短有违公平。
《华夏时报》记者就矿产拍卖流程采访北京市辽海律师事务所主任、执业律师谷辽海,谷律师告诉记者,参与竞拍的企业至少需要三家,“参与企业仅有两家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局面,不能开拍,程序不合法”。
谷辽海表示,通常情况下,符合条件的拍卖企业不足三家,就应该重新进入拍卖程序,重新发布竞拍公告。至于两次拍卖间隔时间较短,他认为这可能意味着,拍卖程序不欢迎更多企业参与,不希望形成真实的竞争。
5月20日上午,本报记者致电言和拍卖,工作人员表示,“我们给政府报了(两家企业参与竞拍的情况),政府开会允许了拍卖”。其还表示安阳市文峰区处置办有文件允许其拍卖。
记者继续联系文峰区处置办主任,未能获得确切回应,对方回复“对不起,有事请与宣传部对接”。
竞拍前存在异常
“我们感觉被骗了!”未能拍得矿产的恒泰矿业股东唐先生对记者说道。
资料显示,恒泰矿业成立于2023年9月11日。唐先生说,成立此公司就是为了竞拍王家岭新井煤矿。在他看来,王家岭新井煤矿的价值被低估。
记者获得两份今年1月文峰区处置办委托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报告分别显示,王家岭新井煤矿采矿权评估价值为人民币2.48亿元,煤矿实物资产的市场价值参考值为2.31亿元,也就是说煤矿总的市场参考价值应该为4.79亿元。
言和拍卖官网显示,今年以来,共有三则关于王家岭新井煤矿的拍卖公告,分别于1月12日、2月5日、3月22日发布。唐先生告诉记者,前两次均因不足三家竞拍而流拍,起拍价也一降再降。在他看来,拍卖前煤矿的信息未被充分披露,是参拍者稀少的一个重要原因。
而竞拍前出现的一些异常现象,也让唐先生质疑此次拍卖并不简单。他告诉记者,竞拍前一天,即4月25日晚八点半左右,公司召集几位股东开会,形成会议纪要,决定次日在3.4亿元以下可以随时举牌。但竞拍当日在现场负责举牌的股东,始终未举牌。
唐先生还向记者透露,竞拍前一晚股东会后,王家岭新井煤矿法人代表王某某曾到访其公司,并与公司实控人单独会面。第二天竞拍前,公司实控人在电话中告诉唐先生,“大家不要举牌”“肯定会流拍”。
“结果我们公司没举牌,另一家公司举了。”唐先生怀疑,其间或存在串标情形。5月21日,唐先生前往文峰区公安分局报案,但未予立案。
杨清河的叔叔也质疑资产被贱卖,并在社交平台发文“3.3亿元不卖,3.06亿元卖了,中间有猫腻”。他认为,贱卖资产会直接影响杨清河日后的减刑。
集资群众损失待偿
距离2015年11月22日杨清河被刑事拘留已经过去8年多。2019年10月14日,这宗历时长久的集资大案由河南高院作出终审:杨清河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骗取贷款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
此外,公安机关查封、冻结、扣押的赃款赃物包括但不限于:超越实业有限公司名下的王家岭新井项目采矿权及实物资产,安阳彰德府置业有限公司名下的彰德府项目房地产等等。
法院查明,截至案发,超越集团共吸收集资群众本金共计433.48亿元,涉及51354人,集资群众实际未兑付的金额为19.2亿元。
前述集资群众代表杨先生告诉记者,几年过去,目前受害者的损失仅兑付了4%。杨认为,“贱卖”资产会对受害者造成巨额经济损失。
目前,王家岭新井煤矿拍卖后过户在即。杨清河的亲属、集资群众代表、煤矿意愿买方均在奔走,要求有关方面废除此次拍卖结果并彻查。
本报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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