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新建和改扩建后煤矿产能不得低于30万吨/年
发布时间:2024-1-17 22:28阅读:591
据应急管理部消息,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其中提到,新建和改扩建后煤矿产能不得低于30万吨/年,停止新建产能低于90万吨/年的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水文地质类型极复杂的煤矿;积极推动各地进一步提高铁、铜、金、石灰石等重点矿种最小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
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含实际控制人)必须依法到现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执行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对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冒险组织作业等造成事故或者瞒报谎报事故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处罚,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负责”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法律责任。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之前国务院推出的个人养老金,大家觉得有必要开吗?
-
中信证券现在可以买黄金吗?有人知道吗?
2025-11-03 09:31
-
北交所怎么开户?如何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
2025-11-03 09:31
-
一文搞懂一条产业链——【通信设备及服务】
2025-11-03 09:31


当前我在线

分享该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