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注册制正式实施,这些要点看清楚
发布时间:2023-2-19 20:25阅读:236
1精简优化发行上市条件。
坚持以信息披露为核心,将核准制下的发行条件尽可能转化为信息披露要求。各市场板块设置多元包容的上市条件。
2完善审核注册程序。
坚持证券交易所审核和证监会注册各有侧重、相互衔接的基本架构,进一步明晰证券交易所和证监会的职责分工,提高审核注册效率和可预期性。证券交易所审核过程中发现重大敏感事项、重大无先例情况、重大舆情、重大违法线索的,及时向证监会请示报告。证监会同步关注发行人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板块定位。同时,取消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和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
3优化发行承销制度。
对新股发行价格、规模等不设任何行政性限制,完善以机构投资者为参与主体的询价、定价、配售等机制。
4完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制度。
各市场板块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统一实行注册制,完善重组认定标准和定价机制,强化对重组活动的事中事后监管。
5强化监管执法和投资者保护。
依法从严打击证券发行、保荐承销等过程中的违法行为。细化责令回购制度安排。欺诈发行上市的,依法责令发行人回购欺诈发行的股票。
沪深交易所也发布的答记者问,在发行上市方面,与改革前相比,沪市主板首发发行承销机制主要差异有三点:
一是定价机制方面。明确新股发行价格、规模主要通过市场化方式决定。发行规模较小的企业,继续保留直接定价,新增定价参考上限。
二是申购配售方面。将主板网上投资者新股申购单位由1000股调整为500股,与科创板保持一致。
三是风险防控方面。完善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机制。
对于未盈利企业申请在创业板发行上市,深交所发布专项通知,主要有三个方面安排:
一是细化未盈利企业行业范围,包括先进制造、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创新创业企业;
二是明确未盈利企业上市条件,启用“预计市值不低于5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亿元”上市标准;
三是做好相关规则衔接,《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同步取消了关于红筹企业、特殊股权结构企业申请在创业板上市需满足“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的要求。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