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丙烯期权交易风险管理介绍
发布时间:2023-2-4 19:19阅读:259
编辑:宁证期货房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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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丙烯期权交易风险管理
我所风险管理实行保证金、涨跌停板、持仓限额、强行平仓、大户报告、风险警示等制度。
(一)保证金
1.交易所实行保证金制度。在期权交易中,只有卖方缴纳保证金。
2.卖方单腿保证金=Max
(1)权利金 期货交易保证金-1/2*期权虚值额;
(2)权利金 1/2*期货交易保证金
单腿期权合约保证金标准应覆盖卖方次日最大损失的风险。卖方主要风险是平仓付出权利金的风险,即权利金次日最大波动;或者是保证行权履约的风险。包括两部分①权利金前结算价(权利金部分)②次日权利金的最大波动。
(二)涨跌停板
期权合约涨跌停板幅度与标的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相同。期货合约涨停板幅度详见我所网站(首页→业务/服务- >交易参数-→日交易参数)。
(三)持仓限额
1.限仓方式:期货、期权分开限仓,不合并限仓。
买方向=买看涨 卖看跌
卖方向=买看跌 卖看涨
期权持仓限额是指交易所规定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可以持有的,按某月份(期权系列)单边计算的期权合约持仓的最大数量。期权合约在其交易过程中不同阶段分别适用不同持仓限额,该阶段的时间划分与标的期货合约相同。
期权单独分开实行持仓限额不影响期货,有利于控制期货市场持仓规模,便于对期货、期权市场有针对性地实施风控措施,对期货和期权合并持仓进行监控。
2.限仓标准
不得超过同阶段标的期货合约的单边持仓限额,交易所可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调整,具体参见我所网站(首页-→业务1服务- >交易参数→日交易参数)。
(四)聚丙烯期权、期货风险制度对比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