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调整房地产政策自有住房用于长租可不计入套数
发布时间:2022-12-28 20:18阅读:128
据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消息,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明确,优化商业贷款住房套数认定。居民在中心城区以外区县新购住房的,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仅将所在区县的住房纳入套数核查范围。居民将存量住房盘活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和长租房的,该套住房租赁合同已备案,且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认定书或长租房承诺的,可不纳入家庭住房套数计算;原则上一个家庭只核减一套。促进一二手房良性循环。支持“先买新再卖旧”家庭购置改善性住房,对拟出售家庭唯一住房的,房地产企业可延长认购期,支持其出售原住房;对已网签出售的家庭唯一住房,可不纳入住房贷款套数核查范围。
此前报道
江苏南京购房政策再调整:外地人购房无需社保
据澎湃新闻,12月21日,在南京市召开的“强信心添动力促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二场“拓展市场提振消费”专场,南京市房产局发布一系列购房政策的调整。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加大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对有60岁及以上成员的本市户籍家庭可增购1套住房,对长期工作在南京但社保或个税缴纳在外地的居民,提供半年及以上居住证明可在宁购买1套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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