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融券账户哪些可以股票做为担保物
发布时间:2021-6-1 13:47阅读:2427
一是投资者提交的担保证券应当是融资融券标的证券和证券所规定的其他可以充抵保证金的证券。
二是投资者通过上海普通证券账户持有的深圳市场发行上海市场配售股份划转到深圳普通证券账户后,方可作为融资融券交易的担保物;投资者通过深圳普通证券账户持有的上海市场发行深圳市场配售股份划转到上海普通证券账户后,方可作为融资融券交易的担保物。
注意事项:
1、担保资金以银证转账方式转入/转出信用账户,当日到账;
2、担保证券在普通账户与信用账户间划转,下一交易日到账;
3、在信用账户不存在负债的情况下,可以划出全部担保资金和担保证券;
4、在信用账户存在负债的情况下,只有当维持担保比例在300%以上时,才能提取部分担保资金和担保证券,并且提取后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300%。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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