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等四部门推出33条措施,海南获金融支持“大礼包”!关于期货,表述是这样的……
发布时间:2021-4-10 12:47阅读:149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发布《关于金融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从提升人民币可兑换水平支持跨境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完善海南金融市场体系、扩大海南金融业对外开放、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六个方面提出33条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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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表示,海南是我国最大的经济特区,具有实施全面深化改革和试验最高水平开放政策的独特优势。《意见》的出台基本确立了金融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四梁八柱”,有助于弥补海南金融短板、夯实海南金融基础。
《意见》就海南金融业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提出了以下重点举措:
1. 进一步推动跨境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以及新型国际贸易结算便利化。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试点银行,在强化对客户分级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便利真实合规新型国际贸易的跨境结算。
2. 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允许海南自由贸易港内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按照余额管理模式自由汇出、汇入资金,简化外汇登记手续。将海南自由贸易港纳入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试点,给予海南自由贸易港QDLP试点基础额度,每年可按一定规则向其增发QDLP额度。
3. 支持境外投资者投资海南自由贸易港内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产品、公募证券投资基金、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等资产管理产品。
4. 支持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就业的境外个人开展包括证券投资在内的各类境内投资。允许符合条件的非居民按实需原则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购买房地产,对符合条件的非居民购房给予汇兑便利。
5. 支持符合资格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结售汇业务试点。符合资格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满足一定条件后可参与到银行间外汇市场,依法合规开展人民币对外汇即期业务和相关衍生品交易。
6. 支持海南相关基金发展。支持公募基金落户海南,支持符合条件的机构在海南依法申请设立合资公募基金管理公司,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外金融机构在海南全资拥有或控股参股期货公司。
7. 鼓励创新面向国际市场的人民币金融产品及业务,扩大境外人民币投资海南金融产品的范围。在依法合规前提下,允许海南市场主体在境外发行人民币计价的债券等产品引入境外人民币资金。
8. 在房地产长效机制框架下,支持海南在住房租赁领域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住房租赁市场规范发展。
支持跨境贸易投资,扩大海南金融业对外开放
在提升人民币可兑换水平,支持跨境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方面,《意见》提出了7条具体措施,分别为贸易结算、跨境投资外汇管理、完善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框架、探索开展跨境资产管理业务试点、探索放宽个人跨境交易政策、开展本外币合一跨境资金池业务试点、支持符合资格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结售汇业务试点。
具体来看,《意见》提出,要探索适应市场需求新形态的跨境投资外汇管理。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允许海南自由贸易港内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按照余额管理模式自由汇出、汇入资金,简化外汇登记手续。将海南自由贸易港纳入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试点,给予海南自由贸易港QDLP试点基础额度,每年可按一定规则向其增发QDLP额度。
《意见》还提出要支持境外投资者投资海南自由贸易港内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产品、公募证券投资基金、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等资产管理产品。
同时,《意见》支持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就业的境外个人开展包括证券投资在内的各类境内投资。允许符合条件的非居民按实需原则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购买房地产,对符合条件的非居民购房给予汇兑便利。研究进一步便利海南居民个人用汇。
此外,《意见》还提出,符合资格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满足一定条件后可参与到银行间外汇市场,依法合规开展人民币对外汇即期业务和相关衍生品交易。
在扩大海南金融业对外开放方面,《意见》提出,扩大银行业对外开放。鼓励境外金融机构落户海南,支持设立中外合资银行。支持海南的银行引进符合条件的境外战略投资者,改善股权结构,完善公司治理,进一步提高海南的银行业对外开放程度。
在完善海南金融市场体系方面,《意见》提出要支持海南银行业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海南企业首发上市,通过多层次股权市场发展壮大。继续支持海南企业并购重组,实现转型升级。支持海南相关基金发展。支持公募基金落户海南,支持符合条件的机构在海南依法申请设立合资公募基金管理公司,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外金融机构在海南全资拥有或控股参股期货公司。对投向海南种业、现代农业等重点领域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给予登记备案绿色通道。
《意见》还提到了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具体来看,包括构建金融宏观审慎管理体系,加强对重大风险的识别和对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防范。依托资金流信息监测管理系统,建立健全资金流动监测和风险防控体系、支持海南设立金融与破产专业审判机构以及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进一步发挥证券期货投资者教育基地作用。
人民币国际化地位提升迎来契机
“经济发展离不开金融的保驾护航,海南在全面改革开放过程中离不开金融领域的支持。”中大期货副总经理景川在接受期货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目前来看,海南在金融规模、金融产品以及金融市场化和金融创新方面存在明显的不足,金融人才的匮乏也是在海南创建自由贸易港的过程中面临的瓶颈,因此,证监会等四部门联合发布了《意见》,能够非常及时和有针对性地解决海南进一步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必将促进海南的协调发展。
景川表示,在四部门联合支持下,海南将可以通过良好的金融政策吸引海内外金融机构进驻海南,为金融机构提供发展机会,促进海南的发展。同时,利用海南自由港的政策地理条件探索外汇管理机制,推进外汇管理改革试点,运用在岸和离岸双重地位的条件,打造内外接轨的运行模式。
“此外,海南还可以充分利用特殊的地理优势实现金融自由交易平台,包括期货、证券、外汇以及债券的综合交易,在人民币自由兑换方面可以先行先试,促进人民币国际化,尤其是在全球流动性充裕的环境下,人民币的国际地位提升的契机凸显,海南的试点将成为人民币在结算以及储备方面提升的契机。”景川说。
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也表示,《意见》在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方面提出的举措有很多值得期待的亮点。比如,鼓励创新面向国际市场的人民币金融产品及业务,扩大境外人民币投资海南金融产品的范围,有助于增强境外投资者持有人民币的信心和吸引力,推进人民币国际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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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表示,海南是我国最大的经济特区,具有实施全面深化改革和试验最高水平开放政策的独特优势。《意见》的出台基本确立了金融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四梁八柱”,有助于弥补海南金融短板、夯实海南金融基础。
《意见》就海南金融业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提出了以下重点举措:
1. 进一步推动跨境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以及新型国际贸易结算便利化。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试点银行,在强化对客户分级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便利真实合规新型国际贸易的跨境结算。
2. 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允许海南自由贸易港内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按照余额管理模式自由汇出、汇入资金,简化外汇登记手续。将海南自由贸易港纳入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试点,给予海南自由贸易港QDLP试点基础额度,每年可按一定规则向其增发QDLP额度。
3. 支持境外投资者投资海南自由贸易港内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产品、公募证券投资基金、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等资产管理产品。
4. 支持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就业的境外个人开展包括证券投资在内的各类境内投资。允许符合条件的非居民按实需原则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购买房地产,对符合条件的非居民购房给予汇兑便利。
5. 支持符合资格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结售汇业务试点。符合资格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满足一定条件后可参与到银行间外汇市场,依法合规开展人民币对外汇即期业务和相关衍生品交易。
6. 支持海南相关基金发展。支持公募基金落户海南,支持符合条件的机构在海南依法申请设立合资公募基金管理公司,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外金融机构在海南全资拥有或控股参股期货公司。
7. 鼓励创新面向国际市场的人民币金融产品及业务,扩大境外人民币投资海南金融产品的范围。在依法合规前提下,允许海南市场主体在境外发行人民币计价的债券等产品引入境外人民币资金。
8. 在房地产长效机制框架下,支持海南在住房租赁领域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住房租赁市场规范发展。
支持跨境贸易投资,扩大海南金融业对外开放
在提升人民币可兑换水平,支持跨境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方面,《意见》提出了7条具体措施,分别为贸易结算、跨境投资外汇管理、完善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框架、探索开展跨境资产管理业务试点、探索放宽个人跨境交易政策、开展本外币合一跨境资金池业务试点、支持符合资格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结售汇业务试点。
具体来看,《意见》提出,要探索适应市场需求新形态的跨境投资外汇管理。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允许海南自由贸易港内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按照余额管理模式自由汇出、汇入资金,简化外汇登记手续。将海南自由贸易港纳入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试点,给予海南自由贸易港QDLP试点基础额度,每年可按一定规则向其增发QDLP额度。
《意见》还提出要支持境外投资者投资海南自由贸易港内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产品、公募证券投资基金、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等资产管理产品。
同时,《意见》支持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就业的境外个人开展包括证券投资在内的各类境内投资。允许符合条件的非居民按实需原则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购买房地产,对符合条件的非居民购房给予汇兑便利。研究进一步便利海南居民个人用汇。
此外,《意见》还提出,符合资格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满足一定条件后可参与到银行间外汇市场,依法合规开展人民币对外汇即期业务和相关衍生品交易。
在扩大海南金融业对外开放方面,《意见》提出,扩大银行业对外开放。鼓励境外金融机构落户海南,支持设立中外合资银行。支持海南的银行引进符合条件的境外战略投资者,改善股权结构,完善公司治理,进一步提高海南的银行业对外开放程度。
在完善海南金融市场体系方面,《意见》提出要支持海南银行业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海南企业首发上市,通过多层次股权市场发展壮大。继续支持海南企业并购重组,实现转型升级。支持海南相关基金发展。支持公募基金落户海南,支持符合条件的机构在海南依法申请设立合资公募基金管理公司,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外金融机构在海南全资拥有或控股参股期货公司。对投向海南种业、现代农业等重点领域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给予登记备案绿色通道。
《意见》还提到了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具体来看,包括构建金融宏观审慎管理体系,加强对重大风险的识别和对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防范。依托资金流信息监测管理系统,建立健全资金流动监测和风险防控体系、支持海南设立金融与破产专业审判机构以及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进一步发挥证券期货投资者教育基地作用。
人民币国际化地位提升迎来契机
“经济发展离不开金融的保驾护航,海南在全面改革开放过程中离不开金融领域的支持。”中大期货副总经理景川在接受期货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目前来看,海南在金融规模、金融产品以及金融市场化和金融创新方面存在明显的不足,金融人才的匮乏也是在海南创建自由贸易港的过程中面临的瓶颈,因此,证监会等四部门联合发布了《意见》,能够非常及时和有针对性地解决海南进一步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必将促进海南的协调发展。
景川表示,在四部门联合支持下,海南将可以通过良好的金融政策吸引海内外金融机构进驻海南,为金融机构提供发展机会,促进海南的发展。同时,利用海南自由港的政策地理条件探索外汇管理机制,推进外汇管理改革试点,运用在岸和离岸双重地位的条件,打造内外接轨的运行模式。
“此外,海南还可以充分利用特殊的地理优势实现金融自由交易平台,包括期货、证券、外汇以及债券的综合交易,在人民币自由兑换方面可以先行先试,促进人民币国际化,尤其是在全球流动性充裕的环境下,人民币的国际地位提升的契机凸显,海南的试点将成为人民币在结算以及储备方面提升的契机。”景川说。
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也表示,《意见》在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方面提出的举措有很多值得期待的亮点。比如,鼓励创新面向国际市场的人民币金融产品及业务,扩大境外人民币投资海南金融产品的范围,有助于增强境外投资者持有人民币的信心和吸引力,推进人民币国际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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