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的基本特征
发布时间:2021-1-18 16:56阅读:8207
信用作为商品货币经济的范畴,不论其形式如何,都具有以下特征:
1.信用以互相信任为基础
信用作为一种交易行为和交易方式,必须以交易双方互相信任为条件。如果交易双方互相不信任或出现信任危机,信用关系是不可能发生的。即使发生了,也不可能长久持续下去。
2.信用以偿还本金和支付利息为条件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借贷行为受等价交换原则的约束,其必须偿还本金和支付利息。无利息的借贷行为所体现的一般不是信用关系,而是互通有无的社会关系。但并不是所有无利息的借贷都不是信用行为,如政府为达到某些目的的借贷或银行活期存款,可以视为利息为零的信用行为。
3.信用是价值运动的特殊形式
价值运动的一般形式是通过商品的直接买卖关系来实现的。在买卖过程中,卖者让渡商品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取得货币的所有权和使用权;而买者则正好相反。信用关系所引起的价值运动是通过一系列借贷、偿还、支付过程来实现的。信用关系存续期间,信用标的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贷出方只是暂时转移或让渡商品或货币的使用权,所有权仍然掌握在信用提供者手里;相应的,借入方只是暂时拥有使用商品或货币的权利,并不能取得商品或货币的所有权。同时,从当期看,信用是价值单方面的转移,而且偿还时是非等额的回流,即超值归还。当信用关系结束时,信用标的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才统一到原信用提供者手里。
4.信用以收益最大化为目标
信用关系赖以存在的借贷行为是借贷双方追求收益最大化或成本最小化的结果。从借贷关系双方来看,授信人将闲置资金或商品贷出,是为了获取闲置资金或商品的最大收益,避免资本闲置造成的浪费;受信人借入所需资金或商品,同样是为了扩大经营或避免资金不足所带来的经营中断,从而获取最大收益。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如何掌握股票的基本特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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