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股漫谈(二)
发布时间:2015-4-19 13:09阅读:570
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四部门:支持专业机构投资者参与融券交易,扩大融券券源。公募基金、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等专业机构投资者设立的产品自产品成立之日起可从事融券交易。支持上述专业机构投资者在风险可控、保护持有人权益的基础上,参与融券交易和转融券证券出借,增加市场券源的供给和需求。
证监会发言人邓舸17日表示,高度重视两融业务的合规和风险管理,确保持续健康运行,具体有七方面要求:一是要坚持依法合规稳健经营,进一步强化两融业务的合规管理,落实合规责任;二是科学合理来确定融资业务规模,适当控制经营杠杆,有效防范流动性风险;三是加强两融业务风险管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调整初始保证金比例,标的证券管理等手段,合理确定融资杠杆;四是不得以任何形式开展场外股票配资、伞形信托等;五是注意防范客户风险,对高比例持仓、持续亏损群体加强规范引导,对风险较高的标的证券,六是加强客户管理,适当性管理要求,加强投资者教育,引导客户专业投资理性投资;七是促进融券业务发展,丰富券源渠道,满足市场融券需求。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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