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公司两保代违规改动科创板交控科技招股书,上交所开出科创板纪律处分第一单
发布时间:2019-5-22 16:46阅读:635
保荐代表人(以下简称“保代”)在证券发行环节充当“第一看门人”的角色,这一制度设计对公司发行上市提供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形成一种强制性的外部督导和核查机制,不过,并非所有保代都能勤勉尽责。5月21日晚间,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发布显示,日前上交所对保荐代表人万久清、莫鹏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这两名保荐代表人受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指派,在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中,担任具体负责人。
日前,上交所对保代万久清、莫鹏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这两名保代受中金指派,在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中担任具体负责人。据了解,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上市申请于3月29日获得受理,5月6日上交所披露了公司首轮问询回复。
经查明,万久清、莫鹏作为中金公司委派的保荐代表人,擅自多处修改了《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简称《问询回复》)及同步报送的更新版招股说明书中,有关经营数据、业务与技术、管理层分析等信息披露数据和内容,并由此同步多处修改了上交所问询问题中引述的招股说明书的相关内容。
上交所在纪律处分决定书指出,招股说明书报送稿以及对发行上市审核问询的回复,是股票发行上市审核中的重要文件,市场和投资者对此高度关注。万久清、莫鹏作为中金公司委派的保荐代表人,应当恪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按照要求认真回复问询问题,报告招股说明书的修改内容。其上述不当行为,违反了《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的相关规定,也违反了保荐代表人的执业规范。基于查明的事实,保荐代表人万久清、莫鹏是本次违规行为的直接责任人,上交所按照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意见,对其予以通报批评。该纪律处分决定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保荐代表人的执业质量评价和诚信档案。
上述违规行为发生,也说明中金公司作为保荐机构,在保荐代表人业务管理、保荐业务内部质量控制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就此,证监会对上述两名保荐代表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下一步,证监会将持续加大对科创板保荐业务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督促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严格履行核查验证、专业把关的法定职责,做好尽职调查和信息披露工作,充分把控项目风险,切实发挥资本市场“看门人”作用,推动科创板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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