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市场基本制度
发布时间:2018-5-2 11:33阅读:1156
1. 期货市场基本制度:保证金制度、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涨跌停制度、持仓限额及大户报告制度、强行平仓制度、信息披露制度
保证金制度:期货合约价值的(5%~15%)缴纳资金,用于结算和保证履约。(临近交割,交易保证金比例提高;调高比例控制市场风险;连续涨跌停提高保证金比例;标准仓单或国债)
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每个交易日结束后,由期货结算机构对期货交易保证金账户当天的盈亏状况进行结算,并根据结算结果进行资金划转(保证金不足需次日开市前追加,否则平仓)。
涨跌停板制度:超过涨跌幅度的报价为无效报价,不能成交(以当日结算价为基础计算下一交易日涨跌停价)。
强制减仓制度:单边无连续报价,交易所有权实行强制减仓。
持仓限额及大户报告制度:交易所会员或客户持有某品种合约仓位达到交易所规定的持仓报告标准时,需会员或客户向交易所报告。
强行平仓制度:保证金不足以及违反持仓限额。
信息披露制度:按有关规定公布期货交易有关信息的制度(即时行情、持仓量、成交量排名情况、公布标准仓单数量和可用库容情况、周报表、月报表和年报表)。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