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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DCF(现金流折现)两阶段模型中,若永续增长率 $g$ 超过 GDP 长期增速,其逻辑漏洞在于违背了**“经济体容量约束”:从数学意义上讲,任何单一企业的长期增速若持续高于宏观经济增速,其规模最终将超越其所在国家乃至全球的经济总量,这在逻辑上是不可持续的。为了修正这一偏差,通常需要采用“三阶段模型”**作为过渡,即在高速增长期与永续增长期之间加入一个 5-10 年的“增长衰退期”,使增速平滑降至社会平均水平。此外,在设定永续增长率时,必须严格将其锚定在名义 GDP 增速(通常为 2%-3%)之内,并相应调高折现率(WACC)或审视终值(Terminal Value)占总估值的比例,以防止因参数微调导致的估值虚高。
用DCF模型估值成长股时,两阶段模型中永续增长率若超过GDP长期增速,会存在什么逻辑漏洞?如何修正?
自由现金流(FCFF/FCFE)折现模型中,永续增长率 g与折现率 r如何确定?微小变动对估值结果会产生多大影响?
用DCF做估值时,永续增长率设置过高会带来什么估值偏差,合理区间一般怎么把握?
成长股、价值股、周期股、消费股在经济周期不同阶段的轮动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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