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购买重疾险?买重疾险的时候有什么小技巧吗?知道的麻烦说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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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针对重疾险的配置顺序应为:家庭主要收入支柱>家庭次要收入支柱>家庭纯支出(孩子)
保监会及行业协会联合规定25种高发重疾,其中就有大家耳熟能详的恶性肿瘤、急性心梗、脑中风后遗症等等,这25种疾病已经能占到重疾理赔的95%,而且针对这25种疾病,各个保险公司定义完全相同。
但随着保险行业的不断发展,责任早已不局限于此。目前市场上的重疾险形态五花八门,有的病种高达110-140种;有的责任看上去非常多:住院津贴、疾病终末期、全残赔付等等。这些就是全凭各大保险公司自行发挥,有些责任是真正可以扩大利益的,而有些则是华而不实的。
过多的重疾数量:前面提到了高发的25种重疾每家规定都相同。其实100种重疾和50种重疾区别很小,以恶性肿瘤为例就很好理解了,恶性肿瘤实际就是咱们俗称的癌症,如果A家重疾只有癌症,B家有肺癌/乳腺癌/肝癌/白血病等等,看上去B比A多了很多疾病种类,实际上只是进行了拆分而已。还有一些是极罕见疾病,就连医生都没有见过的。
疾病终末期:简单来说是需要医生开具一张证明患者活不过6个月的证明,这种情况如果在国外还有可能实现,但是在国内很难。即便真的开具了此证明,患者也只是提前收到了理赔款而已,身故时不会再给付理赔款了。
全残责任:有的险种会把全残责任和身故放在一起,有的险种则没有,但没有真的不好吗?其实没有反而会更好,因为如果达到了全残,就一定达到了重疾的理赔标准,按这两者(全残或重疾)理赔都是获得一样的理赔款,但如果购买的是重疾多次赔付的产品,按重疾赔付,则合同继续有效启用多次赔付责任,按全残理赔则合同终止了。
特定疾病额外给付(不含高发):看上去某些疾病可以额外赔付30%-75%,但是却不含高发的疾病,比如小朋友不含白血病。这样的责任看上去很美好,实际无任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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