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铁矿石期权合约专业说明
一、合约核心要素
(一)标的资产
本期权合约以铁矿石期货合约为标的资产,其价格变动与标的期货保持高度相关性,为期权定价模型及套期保值策略提供基础依据,确保产品设计与铁矿石市场运行机制相协调。
(二)产品类型
根据市场风险对冲需求,提供看涨期权与看跌期权两种标准化合约,为投资者提供双向风险管理工具,满足不同市场预期下的交易策略需求。
(三)交易参数
交易单位:采用1手为基本交易单位,每手对应100吨标的期货合约,实现期权与期货市场的标准化对接。
报价方式:执行人民币元/吨的报价标准,符合国际大宗商品衍生品市场惯例。
最小价格变动:设定0.1元/吨的最小变动单位,精确反映市场价格波动,为交易决策提供标准化依据。
(四)价格限制机制
实行与标的期货合约一致的涨跌停板制度,确保期权与期货市场的风险管理体系协同运作,有效控制市场异常波动风险。
二、合约时间安排
(一)合约周期
设置涵盖全年12个月份的连续合约,为市场参与者提供完整的期限结构选择,满足各类投资周期和产业风险管理需求。
(二)交易时间
采用分时段交易制度:
日间交易:09:00-11:30(含中场休市)
下午交易:13:30-15:00
夜间交易:21:00-23:00
该安排充分考虑了全球铁矿石市场的交易特点及参与者的操作便利性,确保市场流动性的持续供给。
一、交易时间安排
最后交易日与到期日设定为标的铁矿石期货合约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的第12个交易日。若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大连商品交易所将依据《大连商品交易所期权交易规则》对日期进行调整,并通过官方公告渠道发布具体安排,确保市场参与者及时获取准确信息,保障交易流程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二、交易成本与行权价格体系
权利金计算规则
权利金采用标准化核算方式,以成交价格乘以100吨合约单位作为最终支付金额。该计算逻辑与合约计量标准直接关联,确保核算结果清晰可追溯,便于市场参与者进行成本预估与资金管理。
手续费收取标准
交易所实行统一费率制度,开仓与平仓操作均按2元/手的标准收取手续费。该费率结构透明且无附加费用,有助于降低市场参与成本,提升交易效率及市场流动性。
行权价格设置规范
(1)价格覆盖范围:以标的期货合约上一交易日结算价为基准,上下浮动1.5倍当日涨跌停板幅度,确保覆盖合理价格波动区间,满足多样化行权需求。
(2)价格间距标准:采用三级分档机制:
行权价格≤300元/吨时,间距为5元/吨;
300元/吨<行权价格≤1000元/吨时,间距为10元/吨;
行权价格>1000元/吨时,间距为20元/吨。
该分级设计兼顾价格区间的交易精度与市场效率,适配铁矿石期货的波动特性。
三、行权机制说明
本合约采用美式行权模式,买方可在到期日前的任一交易日或到期日15:30前行使权利。该机制赋予买方充分的策略选择空间,支持根据市场动态灵活调整行权决策,有效提升风险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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