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股市,以下交易行为是明令禁止的:
一是内幕交易。内幕人员依据未公开且对股价有重大影响的信息买卖股票,比如公司高管提前得知业绩大幅下滑消息,赶在公布前抛售股票。这违背公平原则,损害普通投资者利益,破坏市场秩序。
二是操纵市场。通过单独或合谋,集中资金、持股优势连续买卖,或进行自买自卖等行为影响股价。比如一些人联合大量买入某只股票,抬高股价后吸引散户跟风,再抛售获利,让散户受损。
三是虚假陈述。上市公司或相关人员发布虚假或误导性信息,像夸大业绩、隐瞒重要事项等。这会使投资者做出错误决策,扰乱市场正常估值和定价机制。
四是欺诈客户。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欺骗客户,如诱导客户进行不必要交易、挪用客户资金或证券等。这损害了客户财产安全与合法权益。
若参与股市交易,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远离这些禁止行为,维护市场健康稳定发展,保护自身和其他投资者利益。
委托已提交,证券系统返回的原因(301223)客户禁止此类交易(交易行为:0B证券类别:0证券内码:1601866
客户禁止此类交易交易行为:0B证券类别:0证券内码:2455)请问这是什么意思?
异常交易行为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投资者因异常交易行为会面临哪些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