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在现场签署风险揭示书的同时,还应就其自愿承担市场风险抄录“特别声明”,五个交易日后才能可以开通交易权限。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规定:
1、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股票交易经验的自然人投资者可以申请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并在营业场所现场书面签署《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签署完毕两个交易日后,证券公司可为客户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
2、尚未具备两年交易经验的自然人投资者,如要求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在按照要求签署《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时,应当就自愿承担市场风险抄录"特别声明"。签署完毕五个交易日后,证券公司可为客户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
发布于2019-1-6 15:50 阿拉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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