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月份(合约上市至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第十四个交易日)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持仓限额为:客户单边持仓规模≤4万手,非期货公司会员8万限仓,客户4万限仓;客户单边持仓规模>4万手,非期货公司会员限仓=单边持仓*20%,客户限仓=单边持仓*10%
自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第十五个交易日至交割月期间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持合限额见下表.交割月份个人客户持合限额为0。交割月份豆粕期货客户限仓2500手,非期货公司会员限仓5000手;交割月前一个月第15个交易日期,豆粕期货客户限仓7500手,非期货公司会员限仓15000手。
发布于2022-2-21 21:19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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