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1)核心结论:**2026 年定增(向特定对象发行)发行对象人数上限没有改动,依旧为不超过 35 名,普通定增与简易程序定增统一适用该上限**。
(2)业务实操细节
同一管理人管理多只产品参与认购,多产品合并算作 1 个发行对象。
信托公司参与认购,仅自有资金认购才可单独计为 1 名,信托产品认购按上述合并口径。
该规则适用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北交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简易程序定增没有单独的人数限制,同样执行不超过 35 名。
边界区分:老核准制时期上限是 10 名,注册制改革后上调至 35 名,2026 年监管规则无调整。
限制情形:35 名是认购主体上限,不受资金规模、单家认购份额影响;超出人数会导致发行方案不合规。
(3)区分三件事
普通注册定增:发行对象不超 35 名。
简易程序定增:同样不超 35 名,无单独人数放宽。
产品合并计数:同一机构多只产品认购,合并计 1 名。
(4)需要留意的隐性要点
很多投资者以为简易定增会放宽人数;简易程序仅简化审核流程,发行对象人数上限保持 35 名不变。
(5)实操提示
预推介阶段提前统计意向投资者,合并计算产品认购主体,避免最终认购主体超 35 名。
如有需要联系我
发布于14小时前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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