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定期报告披露期间,上市公司董监高股份交易窗口期如何界定,下面展开拆解
(1)核心结论
**现行证监会规则:年报、半年报窗口期为公告前 15 个自然日;一季报、三季报窗口期为公告前 5 个自然日;窗口期内禁止董监高买卖本公司股票及股权类衍生品;报告公告当日窗口期结束;若定期报告公告时间推迟,窗口期随实际公告日同步顺延;窗口期和短线交易、重大事项敏感期属于三套独立约束规则中国政府网。**
(2)业务实操细节
时间口径:以**定期报告对外公告日**为基准往前倒推自然日,不含公告当日;公告发布当日起窗口期解除,可以正常交易。
年报、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15 日内,禁止买卖;
一季度报告、三季度报告:公告前 5 日内,禁止买卖中国政府网。
推迟披露情形:公司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窗口期跟随新的公告日期重新计算,不是沿用原预约披露日。
配套业绩预告、业绩快报:若定期报告前披露业绩预告 / 快报,单独执行预告快报窗口期(公告前 5 日),两套窗口期叠加时,取更长禁止区间。
约束标的:本公司股票、可转债、存托凭证等股权性质证券;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也受窗口期约束;继承、司法扣划等非交易过户不在禁止之列。
限制情形:窗口期只约束董监高本人账户;配偶、子女账户不属于窗口期法定禁止主体,但要防范内幕交易风险;窗口期内交易直接构成违规,会被监管问责。
(3)区分三件事,不要混淆
定期报告窗口期:年报半年报前 15 日,季报前 5 日,防止利用定期报告未公开信息交易中国政府网。
重大事项敏感期:重大事件发生、决策起至对外披露完毕,独立于定期报告窗口期。
短线交易 6 个月约束:买入后 6 个月不得卖出,和窗口期是两套监管,会叠加生效。
(4)需要留意的隐性要点
窗口期是**公告前**,不是会计期末到披露全程;会计期末结束到窗口期起始的这段时间,不属于禁止交易区间。董监高做减持计划预披露,也要避开窗口期执行卖出,即便已经提前预披露,窗口期也不能实施交易。
(5)实操提示
董监高安排股份交易,优先锁定定期报告披露日历,倒算窗口期;遇到披露时间变更,要重新核对禁止交易区间,避免无意违规。
如有需要联系我~
发布于2026-9-17 17:00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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