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核心撮合原则
价格优先:较高买入申报优先于较低买入申报;较低卖出申报优先于较高卖出申报。简单说就是“出价高的先买,要价低的先卖”。
时间优先:同价位申报,按主机接受申报的时间顺序成交,“先到先得”。
2. 有效申报范围(价格笼子)
在连续竞价期间,买入/卖出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低于基准价格(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最高买入价)的2%。
超出范围:若买入价超过卖一价的102%,或卖出价低于买一价的98%,该申报为无效单(废单),直接丢弃不进入主机。
例外情况:市价申报通常不受此2%限制,但会有保护限价机制。
3. 成交方式
系统对符合条件的申报进行实时逐笔撮合。一旦买卖双方价格匹配(买价≥卖价),立即成交。未成交部分继续留在订单簿中等待。
发布于2026-7-28 11:09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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