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A股市场的连续竞价阶段(如9:30-11:30,13:00-14:57),挂单成交主要遵循“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核心撮合原则,同时受到“有效申报价格范围(价格笼子)”的严格约束。具体规则如下:一、 核心撮合原则证券竞价交易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撮合成交:价格优先:较高价格的买入申报优先于较低价格的买入申报;较低价格的卖出申报优先于较高价格的卖出申报。时间优先:买卖方向、价格相同的,先申报者优先于后申报者。先后顺序按交易主机接受申报的时间确定。二、 连续竞价成交价格的确定当买卖申报进入系统后,成交价格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最高买入申报价格与最低卖出申报价格相同,以该价格为成交价格。买入申报价格高于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的,以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为成交价格。卖出申报价格低于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的,以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为成交价格。三、 有效申报价格范围(价格笼子限制)为了防止价格大幅波动,连续竞价阶段的限价申报必须符合有效申报价格范围,否则将被视为无效申报(废单)。不同交易所的具体规定如下:沪深主板(上交所):股票连续竞价阶段的交易申报价格,不高于最新成交价格的110%且不低于最新成交价格的90%。深市(深交所):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和买入基准价格以上十个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的孰高值;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8%和卖出基准价格以下十个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的孰低值。北交所:买入申报价格不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5%或买入基准价格以上10个最小价格变动单位(以孰高为准);卖出申报价格不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5%或卖出基准价格以下10个最小价格变动单位(以孰低为准)。四、 未成交委托的处理在连续竞价阶段,未能一次性全部成交的买卖申报,或者部分成交后剩余的部分,会自动进入当日后续的竞价交易阶段继续等待撮合成交。申报当日有效,若至收盘仍未成交,则自动作废。
发布于2026-8-14 14:34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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