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义与区别:
本方最优价:以自己一方的最优价格成交,如买入时以最低卖价,卖出时以最高买价。适合希望快速成交但价格可控的投资者。对方最优价:以对手方的最优价格成交,如买入时以最高买价,卖出时以最低卖价。适合追求成交速度,对价格要求不严格的投资者。
(2)选择建议:
若交易活跃、流动性好(如大盘股),两种方式差异较小,可优先选择本方最优价以锁定更优价格。若交易清淡或股价波动大,对方最优价可能更快成交,但需承担稍差价格的风险。短线交易者可结合市场深度(如买卖盘挂单量)灵活选择。
(3)注意事项:
避免在集合竞价或极端行情下使用对方最优价,以免被动成交于不利价格。部分券商的“智能限价”功能可结合两种方式优化成交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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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6-7-12 02:47 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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