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科创板盘中临时停牌触发情形(仅适用于上市前 5 个交易日无涨跌幅限制阶段;上市第 6 日起 ±20% 涨跌幅,无此临停机制)竞价交易出现以下任一情形,上交所实施盘中临时停牌:
第一档触发:盘中成交价相对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 / 下跌≥30%,临时停牌 10 分钟;
第二档触发:复牌后,同一方向继续波动,相对开盘价首次上涨 / 下跌≥60%,再停牌 10 分钟;
兜底情形:证监会、上交所认定其他盘中异常剧烈波动、恶意炒作、乌龙指等异常交易情形。
配套临停执行细则
单次停牌固定 10 分钟;若停牌时段跨过 14:57,统一 14:57 复牌,不再满 10 分钟;
停牌期间可挂限价单、可撤单,不接受市价单;复牌时集合竞价一次性撮合全部申报;
单日双向最多 4 次临停:上涨 30%、上涨 60%、下跌 30%、下跌 60% 各一次。
区分:常规交易日(上市 6 日后)无价格档位临停日常 ±20% 涨跌幅区间内正常交易,触及 20% 直接封涨跌停,不会触发盘中临时停牌;仅交易所认定严重异常波动时,会启动核查停牌(非波动档位临停)。二、实施临时停牌需要考量的核心因素(一)价格基准与波动幅度因素
对比基准是当日开盘价(9:25 集合竞价结果),不是前一日收盘价;
必须是首次触及 30%/60% 阈值才停牌,反复来回波动不重复触发;
只看相对开盘价涨跌幅度,不看绝对股价高低,低价股、高价股标准统一。
(二)交易时段与时间约束因素
仅早盘、午盘连续竞价时段触发,尾盘 14:57–15:00 收盘集合竞价不启动临停;
临近尾盘停牌,为不影响收盘定价,强制 14:57 统一复牌,缩短停牌时长。
(三)市场交易连续性与投资者保护平衡因素
冷静期防非理性炒作:新股无涨跌幅波动极大,10 分钟停牌给投资者冷静判断时间,减少追涨杀跌、乌龙错单放大波动;
兼顾定价效率:对比主板单次 30 分钟临停,科创板仅停 10 分钟,降低交易中断对新股合理定价的干扰;
停牌保留申报撤单功能,不冻结投资者下单权利,维持交易选择权。
(四)异常交易监管配套考量
若存在大单对倒、虚假申报、连续拉抬 / 砸盘制造极端波动,交易所可直接启动兜底临停;
临停后同步监控盘口申报,复牌后持续监测是否存在恶意操纵行为,必要时进一步停牌核查。
(五)适用范围区分因素
仅上市前 5 日无涨跌幅新股适用 30%/60% 两档临停;
已正常交易(±20% 涨跌幅)、ST 科创板股票,不适用该价格临停规则;
大宗交易、盘后定价交易不触发盘中临停。
发布于17小时前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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