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融券交易是投资者向有资质券商提供担保物,借入资金买股/借入证券卖出的杠杆信用交易。
基础交易申报规则
申报类型:分为担保品交易、融资交易、融券交易、平仓交易四类,融资买入/融券卖出/买券还券等申报,股票/基金需为100股(份)或整数倍,债券申报需为10万元面额或其整数倍;
融券卖出价格限制:融券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证券最新成交价;当日无成交的不得低于前收盘价,低于限制的申报会被直接作废,沪深两市均不接受融券卖出的市价申报;
持仓了结规则
融资了结(还融入资金)
可选择两种方式:
卖券还款:卖出融资买入的证券,所得资金直接划转至券商融资专用账户,自动还款;
直接还款:直接用账户可用资金还款,按券商和投资者约定办理;
且投资者卖出信用账户内融资买入未了结的证券,所得价款必须优先偿还融资欠款。
融券了结(还融入证券)
也可选择两种方式:
买券还券:通过信用账户买入相同证券,结算后直接划转至券商融券专用账户;
直接还券:直接用账户内已持有的相同证券偿还,按约定办理;
未了结融券交易前,融券卖出所得资金只能用于买券还券、偿还利息费用,不能挪作他用。
期限和风险控制规则
交易期限:券商和投资者约定的融资、融券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账户限制: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只能买入/转入可充抵保证金范围内的证券,不能参与定向增发、基金申购赎回、债券回购等特殊业务;
账户开立规则:投资者只能和一家券商签订融资融券合同,在单个证券市场只能开立一个信用证券账户。
发布于4小时前 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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