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
持股≤1 个月:20%(全额计税 ×20%)国家税务总局
1 个月<持股≤1 年:10%(减半计税 ×20%)国家税务总局
持股>1 年:免税国家税务总局
派发时暂不扣,卖出时补扣国家税务总局
持股天数
从买入日至卖出前一日,按自然日算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多笔买入按先进先出算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对短线策略约束
抢权 / 超短持有(≤1 个月):20% 高税负,分红收益大概率被税吃掉
持股 1 个月内卖出,分红实际到手大幅缩水,短线套利基本失效
发布于2026-3-27 10:47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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